——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纪实工作经验材料总结汇报
xx县位于xx南部,北临xx,南靠xx县,全县总土地面积xx平方公里,辖x个乡镇x个街道办事处和x个便民服务中心,总人口xx万。近年来,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县城,各类矛盾纠纷地域转移。在此背景下,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20xx年x月,在xx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县政法委牵头,司法局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大胆创新,整合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成立了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01xx年x月与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内设县联合人民调委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等x个单位x个窗口x项职能,调解中心实行大厅一站式服务。现有工作人员x名,首席人民调解员x名(其中有专职律师x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名、社会知名人士x名),联络员x名。
一、窗口服务城乡互动构建调解服务工作新模式
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免费给群众提供窗口服务,设在了城区人口流动较大的地方。目前,该调解中心设立有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接待、法律援助、综合接待x个服务窗口以及接待、调解两个工作室,开通了xx矛盾纠纷接待专线和xx法律援助专线两部电话,并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调解中心首席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中心的咨询、接待、受理、调解、诉讼代理等。
调解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咨询窗口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服务,并针对来访群众的具体案情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认为可以调解的介绍当事人到矛盾纠纷接待窗口进行登记,矛盾纠纷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后及时组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室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主选择熟悉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成功调解的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加盖xx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后协议生效,如果调解不成功的或者值班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认为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则建议来访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介绍当事人到法律援助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对于无法处理的一些疑难矛盾纠纷或者有隐私的纠纷,调委会安排有专人在接待室单独接待,给来访群众讲政策,讲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的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直至把矛盾化解,不留尾巴,不留空挡。
为了真正做到问题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协调、早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全县各乡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xx个相关部门各聘请了一名素质过硬、业务扎实、作风优良的兼职调解员,负责调解涉及到这些单位的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目前,全县有各类调委会xx个,人民调解员xx名。已初步形成以县调解中心为中心,乡(镇)和行业调委会为支撑,村调委会为基础的调解网络全覆盖。
二、资源整合制度规范打造矛盾纠纷调解新团队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该调解中心在选择调解员过程中另辟蹊径,严格把关,选拔出高素质调解人才,组建了一支新的调解团队,在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里,既有发挥余热的政法战线上退休老干部,也有工作精力旺盛的80后法律院校毕业生,还有专业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在当地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和良好的工作业绩,由他们亲自坐阵,出面调解,自然会赢得当事人尊重。
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合署集中办公,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下,一支强有力的调解队伍初步形成,按照“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的模式,该调解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加以规范工作流程。包括制定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制度,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调解纪律,来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三调联动”落实责任营造居民和谐共处新氛围
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形成了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x年来,调解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和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近千件,成功调解率达到xx%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经过努力成功调解了xx因交通肇事上访案、xx因债务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xx因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伤害案等一批公安立案不够,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去,而矛盾纠纷仍然存在甚至可能升级的特殊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周边群众的一直好评。
经过几年的努力,xx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管理和运行逐步规范,老百姓的认可度逐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下一步,调解中心将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延伸调解领域、完善调解职能、畅通调解渠道,建立健全接待、受理、分流、调处、督查、反馈、倒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使苗头性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发现、控制,常发性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沟通、调解,积累性的矛盾纠纷得到逐步清理、化解,突发性的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协调、处理,为全县人民和谐共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良性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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