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规定,工务、电务、车站对既有道岔及股道编号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
答:工务、电务、车站对既有道岔及股道编号不一致时,由车务站段及时组织研究确定。集中联锁的道岔及股道编号以电务为准;非集中联锁的道岔及股道编号以工务为准;其他用途线路的名称以电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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