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
B.经1/3以上董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可以超过3年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开会议。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