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人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分工,带领分管各股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和局党组制定的各项任务。现将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学习是领导干部重要责任”的理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决定。二是严守规矩,对党忠诚不渝。始终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搞阳奉阴违,坚定不移地对组织忠诚老实,没有做弄虚作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等,并在工作和生活上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也严格要求,时刻敲响警钟。三是守好本份,维护班子团结。作为副职,我时刻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一把手的威信,努力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定不移地按规矩办事,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或闹不团结,做好参谋和助手,维护了班子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生动局面。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一是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并按照局党组要求,主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通过学习教育,促使自己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始终带头严格执行,并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保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重大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二是对分管股室的工作人员严要求、严管理,教育他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仅自己按责任分解抓好落实,同时督促分管股室“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明确股室负责人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订的《责任状》要求承担起职责。
二、个人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任现职以来,我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心胸坦荡的做人原则,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打算
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不够深入,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调查研究多停留在听汇报、问情况、下指示,缺乏带着倾向性问题去思考,同干部职工一起分析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今后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股室,深入职工,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执行、落实的多,创新发展的少。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方式方法比较少。今后要深入推进工作改革创新。把握工作规律,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采用科学合理的多种手段和技术,促使分管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一年来,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一、2017年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对个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个人谋私利、搞特殊。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书记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同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力争不做,廉洁自律,时刻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本人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保持了艰苦朴素的良好传统,没有奢侈浪费行为,也没有到过任何私人会所、娱乐场所消费。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努力方向
一年来,本人严格遵守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学习还不够深刻、经常化,二是深入基层团员青年较少。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整改
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
三是深入基层,听取团员青年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进行对照检查。
一年来,我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有关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不廉洁行为发生。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和有关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履行职责,为人廉洁、秉公做事,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带领分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一)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对分管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分管工作的开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
指导分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新形势的需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要求各分管部门成立以党委(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纪检组)监督责任,明确了“一把手”抓党建领导责任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清楚,用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分管部门干部的行为。
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各项廉政教育活动。
把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提醒,及时谈话,通过政治学习、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理想信念、“三观”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
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因势利导,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法无授权不能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以规范的行为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
坚持通过与分管部门“一把手”定期或不定期的谈话,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自身建设的工作汇报。
坚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或显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了分管部门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守纪律讲规矩,规范从政行为。
在班子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
同时,注重与其他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按制度办事、按规范行事。
对于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决策,多听主要领导意见,多听班子同志意见,多听群众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程序,或请示汇报、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一直坚持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后再组织实施。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德才标准,客观表达自己观点,服从县委、县政府决定;分管部门内部人员安排,充分尊重部门意见。
同时,主动接受县委、政府班子、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监督和群众舆论监督,慎交、慎独、慎权,确保权力按法律限定和程序行使。
二、开展“两学一做”及遵守其他相关规定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撰写研讨材料,按时参加活动。
能够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将“两学一做”要求落在实处。
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行为上做到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发现触犯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绝不听之任之、置身事外。
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相关法规制度。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用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工作始终。
始终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不摆排场、不搞特殊化,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本人及分管部门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落实“两个清单”,主动履职尽责。
制定出责任明晰、权责一致、详尽具体的个人责任清单和运行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
认真参加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方面精神,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分管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党组汇报个人和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坚决执行“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在个人“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上从严控制不超标准。
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
公务用车执行市车改统一要求,按规定领取车补。
职务消费上坚持请示报告审批制度,公出按规定标准住宿、选择交通工具。
最大限度地压缩亲朋之间的人情消费,以品格、德行建立良好的亲情、友情关系,没有操办婚丧嫁娶、乔搬就医等事项。
办公用房严格按照规定面积使用。
家庭住房是自购的商品住宅楼。
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也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配偶和子女没有经商办企业行为,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个人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强调业务学习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少,总认为现在注重经济社会发展,而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理论。
二是“一岗双责”坚持的还不够严格。
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分管部门还缺乏纪律上的严格管理,存在顾虑,有时搞当“老好人”,党风廉政建设抓“常”和抓“长”还不够。
(二)原因分析一是忽视了“理论武装”,精神之“钙”补得还不足。
重工作、轻学习,重实践、轻理论,重业务、轻政治,究其根源,是放松了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法规制度的学习,有时把习惯当真理,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不以为然,还没有通过不懈学习真正解决好精神状态、内生动力、思想改造、遵章守纪等问题。
二是放松了思想改造,“总开关”拧得还不够紧。
由于“三观”这个“总开关”拧得还不够紧,思想上就容易沾染不良风气,以致于过去很多习以为常的坏习惯、坏毛病和错误言行,都自觉不自觉地侵蚀着自己的思想,左右着自己的行动,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周边的同志和分管的部门,从而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我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注重加强本人廉洁自律,又坚持带好队伍,履行好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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