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 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渠道,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
3 职责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集团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和装置主管一般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支部书记谈话。
4 谈心谈话类型
4.1日常交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领导班子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4.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4.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4.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5谈心谈话的形式
5.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5.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5.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5.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6谈心谈话的原则
6.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6.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6.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6.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7谈心谈话要求
7.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7.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部室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1次。
7.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枣强地税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时机
本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单位领导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除以上情况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与分管单位和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定期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一)日常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谈话的事项。
(二)不同时机的谈心谈话内容:
1.干部提拔任用时。重温党的宗旨,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勤政务实,并依据民主测评考察结果,转达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希望。
2.干部岗位交流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从全局的角度对待工作岗位的调整,鼓励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3.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荣誉和成绩,要求戒骄戒躁、谨虚谨慎、再创佳绩。
4.干部职工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时。鼓励干部职工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努力工作。
5.干部职工之间有矛盾、隔阂时。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
6.干部职工被举报有违法、违纪等问题时。要让干部职工讲清问题,澄清事实,自我批评,自我纠正。
7.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要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高责任意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8.当干部职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要听取意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一般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其他人员一般由部门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
(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三)干部本人主动要求领导谈心谈话的,一般由领导本人进行,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进行。
六、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二)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三)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关股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四)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进行1次。
(五)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以及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由谈心谈话领导对谈心谈话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谈心谈话记录》作为单位日常考核内容,督导组要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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