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设置
(一)党支部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相衔接的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二)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建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在7-50人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一般3或5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50-100人的,一般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或7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30人以上不足50人或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如确实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总支委员会或党的委员会,但要从严掌握。
(三)党支(总)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按期改选党支部书记。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为了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工作,党支部可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划分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党小组长1人。建立或撤销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组建后支委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分工
(一)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3)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6)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五)党支部保密委员职责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六)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团委书记)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
2、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3、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七)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八)党支部统战委员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职责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统战工作文件,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统战政策的措施、意见;
(2)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3)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把好发展新成员的政治质量关,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和活动,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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