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建设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的原则,高度重视脱贫线“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要求
到2020年底,确保剩余的XX户XX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本领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摘帽不摘政策。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的起点,积极探索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注重“两不愁、三保障”质量和成色,延续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
(二)摘帽不摘责任。县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继续组织领导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县级领导继续联系包保乡镇。对标省市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以及自查发现问题,聚焦提升村、户退出成效以及政策保障,确保脱贫成色,实现高质量退出,为乡村振兴打下决定性基础。
(三)摘帽不摘帮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能、扶德相结合,保障脱贫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继续落实脱贫责任组制度和干部帮扶责任,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立自强精神,进一步催生脱贫潜力,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四)摘帽不摘监管。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督查督导,强化考核问责。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可度。
四、工作措施
1.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组织引导各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强化龙头带动,密切利益联结,加强技术培训,注重典型示范,稳定实现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确保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有效带动群众创业就业、持续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2.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在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五重保障相互衔接。不断提升“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水平;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群众,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严格费用管控,县级定点医院非合规费用控制在5%以内,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细妇幼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
3.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健全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落实。继续抓好贫困生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实现贫困大学生资助全覆盖;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
4.社会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因户制宜、因人制宜,落实低保、残疾等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补贴制度,关心困境儿童成长,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管护使用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养老服务功能,有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保险公司,各乡镇
5.金融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职能,扎实做好贫困群众扶贫贷款、贴息以及支持本土中小微企业工作,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突出做好“530”小额信贷工作,确保“三有三无”贫困户应贷尽贷,不断提高户贷率。切实有效发挥扶贫周转金效益,科学建立使用、监管制度,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放得下、用得好、收得回”。创新推出财政资金支持、基层政府参与、保险业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防返贫深险产品,减少贫困群众返贫风险。
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6.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落实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新增或调整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时,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需求,及时足额兑现贫困户补偿资金。逐步推行集体公益林托管、“合作社+管护+贫困户”等模式,吸收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增收,集体林管护岗位安排贫困人口达到60%以上。突出发展中医药产业发展,新增1万亩以上中医药产业林。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
7.安居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新出现的危旧房改造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全面推行安置点规范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8.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体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着力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完善水源地保护和水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动力电不足改造工程,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深入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9.精神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实施精神扶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籍”下乡活动,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整体提升,激活传统道德力量和村民自治意识,激发贫困群众立足自身实现脱贫的信心决心,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大精神力量,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群众骨干作用,组织贫困户积极参与农民大讲堂、扶贫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活动,自觉成为乡村文明建设的带头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开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10.党建促脱贫巩固提升工程。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持续增强带富能力,努力把能人培养成党员干部,努力把党员干部发展成致富能人,通过示范引领、先富带后富,带动村级快速发展、带领群众快速致富。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县负总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扶贫开发局要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责任单位协调发力,积极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乡(镇)、村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协调推进。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工作推进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县扶贫开发局要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发挥好督查“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以有效督查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约谈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全面落实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切实讲好精准扶贫故事,不断加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特色、亮点在中央、省市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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