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时,周新担任司法按察使后,一天,有人给他送来一只烤鹅,他坚决不受,但送礼人已经抢先出门了。于是,周新叫家人把烤鹅挂在屋子后面,以后凡是送礼者,他就让家人领着去看那只已经风干了的烤鹅。从此,再没人自讨没趣了。
二、立檄拒礼
康熙19年,于成龙改任直隶巡抚。大名县县官遵循旧习,在中秋节前给他送了一份“中秋礼”。于成龙严词拒收,还特地颁布了《严禁馈赠檄》,通报了大名县县官的送礼行为,并明令所属官员,今后如果发现逢年私送者,“决不宽恕”。
三、棒打送礼
南北朝时,南朝的中书通事舍人顾协,虽位高权重,但为政清廉。他曾说:“送礼纳贿,必然徇情枉法,吏治怎能清明?”有一次,他以前的一位门生因有事相求,送礼向他行贿。顾协怒不可遏,责令将这个门生重打二十大板,赶出了门外。
四、厚谢婉拒
宋时,刘温臾在朝中身居要职,一个自称他门生的人送给他一车粮草,刘温臾推辞不掉,当即答谢回赠他一套华丽的衣服,其价值高于一车粮草的数倍,那人见达不到送礼行贿的目的,只好将粮草拖了回去。
五、羊续悬鱼
东汉时,羊续任庐江太守。一天,羊续的下属府丞焦俭见羊续生活太清苦,便给他送了一条活鲤鱼。面对这条“礼鱼”,羊续左右为难:不收吧,对不住焦俭的一片好心;收吧,有违自己为官清廉的道德规范。但眼前焦俭的盛情难却啊,无奈之下,只好暂且收下。等焦俭一走,他就让下人把鱼挂在庭檐下。没过几天,鱼成了一条枯鱼干,在屋檐下飘来荡去,羊续也不让人取掉。直到有一天,焦俭又笑嘻嘻地拎着更大的一条鲤鱼来拜访羊续,羊续也不说话,只是笑着指了指悬挂着的那条鱼,轻轻地摇了摇头。焦俭看着这条丝毫没有动过的枯鱼干,领悟到了太守的一片苦心,红着脸收起鱼,退了出去,从此再也不敢给羊续送东西了。这件事传开之后,府吏们为羊续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以后再也不礼贿他了。
六、悬丝尚书
西晋“竹林七贤”之一的吏部尚书山涛,为官三十余年,“居荣贵,贞慎俭约”,清正廉洁,从不收礼。有一次,县令袁毅偷偷地给山涛送去百余斤真丝,山涛得知后命家人将这些真丝悬挂于梁上而不用。后来,袁毅劣迹事败,朝廷得知他曾送真丝给山涛后,派人到山涛府上查询,只见那百斤真丝仍悬挂在梁上,虽已为虫蛀食,但“尘埃封印如故”,众人不禁钦佩山涛为官清廉,因而山涛也被人尊称为“悬丝尚书”。
七、四铁御史
明代的冯恩,在任御史(监官)时,执法严明,铁面无私,不畏权贵。《明史•冯恩传》载:因“疏劾汪,上怒,命会大臣鞫(审问)之。高坐,令校士持其膝,恩遽起直。曰:‘汝杀我,我为厉鬼亦杀汝。’益怒,谓何故敢叱大臣,恩曰:‘大臣而无君,人人得而诛之,何但(只)叱!’观者叹曰:‘是真御史。非但口如铁,其膝、其胆、其骨皆铁也。’遂号‘四铁御史’。”冯恩如此不畏权贵,直言斥奸,守持“四铁”,表现出了凛凛正气、铮铮铁骨,实属可贵可敬,可颂可鉴。
八、风月尚书
南北朝时的徐勉,为官廉正,不徇私情。《南史•徐勉传》载:他担任梁吏部尚书时,“尝与门人坐,有虞皓求詹事五官,勉正色曰:‘今夕只可谈风月,不宜及公事。’”时人敬其公廉正派,赞其为“风月尚书”。
九、唐朝名相李勉二三事
李勉,字玄卿,其曾祖李元懿为唐高祖李渊第十三子。李勉以近属陪位入仕,历任开封府尉、监察御史、河南少尹、京兆尹兼河南尹、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使等职。晚年入朝为相,任吏部尚书,平章事。李勉生性耿直,为官做人,更是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十、清除私心,不取私财
李勉少年贫困,客游外地时,曾与一书生同行,书生生病将死时,取出所带金银交给李勉,说:“左右无人知,幸君为我葬,余则君自取。”李勉为使他安心而逝,答应了他的要求。然而安葬时,李勉却将多余的金银放入书生的棺材里。后来,书生的家人拜访时,李勉和他们一块打开坟墓,把金银全部交给了他们。769年,李勉任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史,此时的广州“地当会要,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他到任后,对商人更加抚慰,商船入口,不许侵夺,一年后广州商船如织,经济很快繁荣起来,许多商人为感谢他,送来厚礼,都被他婉言拒绝。
十一、为政简肃,智斗污吏
767年,李勉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时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使,知国子监事,每到国子监视学,随从数百。前京兆尹黎干倾心候事,动心求媚,每次都指使府中上下预备数百人的酒食,鱼朝恩还是不甚满意。李勉到任后,鱼朝恩来国子监,府吏请示李勉,李不允许过分招待。他说:“军容使判国子监事,勉候太学,军容应具主礼。”鱼朝恩碰了个软钉子,从此再也不到太学骚扰了。
十二、痛恨贪暴,锄恶扬善
封建官场贪污受贿成风,为整饬吏治,李勉严刑峻法。他当开封府尉时,上任后立即张贴告示:“凡受贿者,须在3天内自首,过日者舁榇相见。”告示贴出后,有一个自恃有点背景的污吏,一天受贿后故意放出风来,让李勉知道。过了期限后,他又满不在乎,而且还让人抬着棺材去见李勉。李勉在弄清真相后,说:“故意受贿枉法,罪加一等。”对方不以为然,李勉命令手下“将他装入棺材。”这时他才如梦方醒,但为时已晚,被扔进河里。此后,那些手脚不干净的官员心惊肉跳,再也不敢贪赃枉法了。
十三、新鞋踩泥
《松窗梦语》的作者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后来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
十四、子罕辞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文: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石,将它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石拿给玉工鉴定过,他认为这是一块宝玉,因此我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图财物的这种操守当作是宝物,你把玉石作为宝物。如果你把宝玉送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还不如我们都保有各自的宝物。”故事中,子罕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拒玉,寓意深刻,真正给人教育和启迪。
十五、公仪休拒鱼
《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了一个公仪休拒鱼的故事: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公仪休“好鱼而不贪鱼”,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愿每位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都时刻不忘认真算一算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
十六、灭官烛看家书
据宋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
十七、杨震拒金
东汉时,杨震在赴任途中经过昌邑时,昌邑县令王密山来拜访他,并怀金十斤相赠。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没听明白杨震的责备之意,说:“天黑,无人知晓。”杨震说:“天知,神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密这才明白过来,大感惭愧,怏怏而去。
十八、陶母退鱼
晋代名臣陶侃年轻时曾任浔阳县吏。一次,他派人给母亲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鱼。他母亲湛氏收到后,又原封不动退回给他,并写信给他说:“你身为县吏,用公家的 物品送给我,不但对我没任何好处,反而增添了我的担忧。”这件事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
十九、吴隐之不惧饮贪泉
晋代人吴隐之任广州太守,在广州城外,见一池泉水名“贪泉” 。当地传说饮了贪泉之水,便会贪婪成性。他信这些,照饮不误,饮后还写了一首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在任期间,果然廉洁自律,坚持了自己的操守。
二十、以廉为宝
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 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
二十一、一钱太守
东汉时,一位叫刘宠的人任会稽太守,他改革弊政,废除苛捐杂税,为官司 十分清廉。后来他被朝廷调任为大匠之职,临走,当地百姓主动凑钱来送给即将离开的刘宠 ,刘宠不受。后来实在盛情难却,就从中拿了一枚铜钱象征性地收下。他因此而被称为“一钱太守”。
二十二、苏章二天
汉代苏章为政清廉,执法严明,公私分明。其出任冀州刺史时,有老友在其属下任清河太守,因多有贪赃枉法行为,致民怨沸腾,纷纷上告。后其得知苏章为其上司,便设宴相请。席间清河太守陈述了二人平生的友好,并说:“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意即苏章为其保护伞)。苏章闻言称:“今日我与你故人叙旧,是私恩;明日我是冀州刺史,办公事。”第二日公堂之上,苏章对清河太守愤然作声:“你有二天,我亦有二天,上天不可欺,民心不可辱,岂能因私而废公?”遂将老友拿下,依律治罪。
二十三、苏琼三悬
南北朝北齐年间,苏琼受命担任清河太守。当时郡内官吏腐化,贪污送礼之风盛行。苏琼上任伊始,即向全郡告示,不接受任何名目的馈赠。不日,属下府丞送他鲜鱼,苏琼接受后悬挂在门边。府丞再送,苏琼仍将鱼挂上以示谢绝之意。时郡内有一八十余岁赵姓老者,仗着年纪大又以鲜鱼相送,苏琼仍将鱼挂在门梁,始终不吃。之后,但凡有送礼者,苏琼均以门梁的悬鱼相拒,以示不受之决心。后再也无人送礼给他,整个郡内贿送之风大大收敛。
二十四、杨震四知
汉代华阴人杨震,通晓经文,风雅清正,志存高远,人称关西孔子。他曾推荐“贤人”王密做昌邑县县令。一次,杨震因公事路过昌邑县,晚下榻于馆驿。夜深人静之时,王密怀揣十金前往馆驿相赠,以谢杨震知遇之恩。杨震拒而不受。王密急切之下说“此时深夜,无人知矣。”杨震正声而说“岂可暗室亏心(暗地里做些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一时传为美谈。
二十五、司马五规
北宋名臣、史学家司马光是继王安石之后的著名政治家,官至宰相一职。他虽居高位,但一生崇尚俭朴,不喜奢华。他时刻注重严于律己,慎言慎行,同时告诫家人俭则久,久则平,平则稳,其在所著《训俭示康》一书中提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治国持家名言。宋仁宗年间,他在朝知谏院任职,即提出为政为官五规:“保业、惜时、远谋、谨微、务实”,要求各级官吏关心百姓疾苦,珍惜时光,眼光远大,谨慎从事政务,为朝庭和百姓做实事,保证了北宋前期吏治的清明和政治的稳定。
二十六、不为诸子建宅的刘福
据《续资治通鉴》卷十五载,淳化二年(991年),凉州观察使、判雄州事刘福去世,朝廷赠太傅、忠正节度使。刘福本是一介武夫,大字不识一个,但在雄州为官五年,“境内宁谧”,很受百姓爱戴。他的儿子们常劝刘福营建大宅第,刘福怒曰:“我受禄甚厚,足以僦舍自庇,汝曹既无尺寸功,岂可营居第为自安计乎!”刘福宁可租房居住,也不为儿子们营建大宅第,可见其严于律己,当然这也是刘福教子的一种方式。
二十七、令家人退还玉带的王旦
王旦在宋真宗朝为相十二年之久,官高禄厚,真宗对其礼遇有加,但他不以之为傲,清正廉明,戒骄抑奢,怡然自乐。《续资治通鉴》卷三三可以为证:王旦病笃时,真宗曾去其家看望,并赐给他亲自调制的药、薯蓣粥,又赐给金五千两。王旦要求家人如数奉还,王旦认为“已慎多藏,况无所用,见欲散施,以息咎殃。”王旦居住的地方颇为简陋,真宗曾想为他建一所好房子,王旦总是以现在居住的地方是“先人旧庐”为由推辞。王旦也不置田宅,他认为“子孙当念自立,何必田宅,徒使争财为不义耳!”真宗对王旦多有赏赐,家人将赏赐之物放在庭下,王旦见后总是说:“生民膏血,安用许多!”王旦所著衣物朴素,“家人服饰稍过,即瞑目不视”。有一回,家人在市场上买了一条漂亮的玉带,家人得意地拿给王旦看,王旦让他把玉带系上,问道:“还见佳否?”家人回曰:“系之,安得自见!”王旦曰:“自负重而使观者称好,无乃劳乎!亟还之。”
二十八、甘居先人敝庐的黄洽
王旦以“先人旧庐”为由,拒绝真宗为其建宅。宋孝宗时有一个叫黄洽的官员,也以“不治私宅”留名青史。《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一载:有人劝黄洽营造私宅,黄洽说:“吾书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报国,而先营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犹有先人敝庐可庇风雨,夫复何忧?”黄洽得官后想到的是如何报国,而不是治私宅,宁愿居“先人敝庐”,也许先人留下的宅第不华美、不气派,但对于黄洽来说,可以挡风遮雨,这已足够。
二十九、不以民膏自肥的杨简
杨简是南宋人,他廉政爱民,得到百姓拥戴,有“杨父”之誉。《宋史》为其立传,在他的传记中,笔者读到一段感人的记载:杨简有一颗慈爱之心,他在地方上任官,俸禄不少,对此他常说:“吾敢以赤子膏血自肥乎!”杨简升官要离开地方,“老稚扶拥缘道,倾城哭送”,对其政绩做出高度评价:“尽扫喜顺恶逆之私情,善政尽举,弊政尽除,民怨自销,祸乱不作。”南宋与金朝长期对峙,有一年,金朝发生饥荒,“来归者日以数千、万计,边吏临淮水射之”,杨简以为“得土地易,得人心难”,这些逃难而来的百姓,都是“中土故民”,他们今天投奔南宋,就如同失散已久的孩子找到了母亲,岂可吝啬粮食而以武力相对。杨简“即日上奏”,言辞哀痛至极。细究杨简的言行,不难明白为官者只有不以赤子膏血自肥,才能得人心,才能像杨简那样“民爱之如父母,咸画像事之”,真正得到百姓拥戴。
三十、灭烛读书
宋代《竹坡诗话》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点燃自家的蜡烛、灭掉公家的蜡烛后,才拆开家书来看。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公私分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类似思想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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