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是村(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管理城乡公共事务、维护城乡公共秩序等方面的权力,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着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好村(居)换届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既能彰显党和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又是为广大群众上一堂生动的依法治国的普法课,能够较好地培育村(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我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时间调整到今年和居民委员会同步进行。这既是落实中央要求,也是提升行政效能,响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期待。
(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是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贯彻落实好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村(社区)“两委”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我们要抓住统一换届的重要契机,注重选拔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善于引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是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村(社区)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县区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建设和谐文明社区为目标,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社区各类组织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有部分村(社区)缺乏必要的阵地和经费保障,服务缺手段、少资源;个别村和社区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工作缺担当、少作为;有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后备力量不足。各县区要以这次村(社区)“两委”统一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和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二、牢牢把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践积累了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贯穿于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这既是经验总结,又是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公正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实践证明,无论是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还是具体组织实施选举,都是在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进行的。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具体环节上,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有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就能选出满意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践的核心和精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无论是制定选举办法,还是推选选举委员会、认定选民资格、提名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都要注重发扬民主,发动城乡居民踊跃参与选举,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重要作用。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不断强化民主意识,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善于用民主的方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指导和引领城乡居民自觉自愿自主表达意愿。
(三)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事是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遵循。依法办事则安,违法而行则乱。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把严格依法办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执行,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坚持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合法性、有效性。
三、依法依规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重点工作
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全市X个村(社区),X万城乡居民参与,范围广、人数多、难度大,城乡居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我们一定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大事要事来抓,明确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依规抓好换届的重点工作。
(一)不断拓宽参与渠道。城乡居民的广泛参与是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深入开展的内在动力。制定换届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选举方案的落实、工作进度、程序操作和纪律执行等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扩大民主选举范围,探索创新投票方法,充分保障“人户分离”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在农村,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直接选举制度,村委会组织法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住一年以上”的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定;在城市,要大力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稳步扩大直接选举覆盖面,切实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进一步完善女性村委会成员“专职专选”等有效做法,努力提高女性当选比例,为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依法严格选举程序。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各县区要结合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选举程序和操作办法,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全程严丝合缝、有序推进。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并及时将结果向群众公开。要依法依规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等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把好“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防止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带病上岗”。要规范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职行为和选举人投票行为,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确保群众能够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三)严厉查处不法行为。要把开展X专项斗争和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H涉E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挤压村民自治领域涉H涉E问题的滋生空间。要严把村民委员会成员入口关,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旗帜鲜明地列出不能、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负面清单。要建立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制度,按照程序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强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的全程跟踪监督,严禁涉黑涉恶人员的直接参与或间接干涉换届选举工作。要严厉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标准和查处程序,切实解决认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签订承诺书、开展公开承诺等方式,促进候选人自觉遵守纪律,不越“雷池”半步,不敢、不想、不愿拉票贿选。要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让参选人自觉不参与拉票贿选。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形成强大威慑。对参与或者指使他人以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依规宣布当选无效。
(四)积极推进改革试点。从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始,我市开始探索试行了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并从上届开始已全部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实践证明,“三项制度”改革既是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形式,又是提升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的有益尝试。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继续在本届换届选举中开展好“三项制度”工作。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社区)换届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与村(居)委会选举一同部署,依法规范其产生方式和人员构成,保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相对独立。要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实化民主监督各项程序,把监督范围由民主理财进一步拓展到对村(居)事务决策的监督,规范民主评议活动,防止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四、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细致做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各项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好组织部门的工作。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制定并不断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各项制度,为换届选举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加强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选举办法、“两委”选举时间步骤、候选人推选、投票选举等具体操作问题形成明确的指导意见,便于基层操作和把握。要完善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换届选举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三)做好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分析村(社区)基本情况、群众思想状况、影响选举的因素等,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实行“一村一策”。要妥善做好村改居的选举工作,村改居但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的,要按村委会选举方式来开展。要做好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的选举指导工作,乡镇(街道)的工作重心要下移,工作指导组要驻村,全程参与指导选举工作。选情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落实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党的xxx精神,宣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选举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引导村(居)民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引导候选人理性公平竞争。要密切关注网情舆情,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情况通报,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重要选情。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
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之年,也是全市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村居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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