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有效推动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局社区矫正科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省妇联授予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树立“法治政府”战略意识,统筹协调,一体推进
1.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印发了《<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并参加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努力实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区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此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整改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
2.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西安市灞桥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要求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了创建省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自评自查活动,以评促改,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2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3.抓好抓实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实效。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向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答复28件,审理各部门行政复议案件17件,出庭应诉案件6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4次。
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一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级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合同审查以及信访等案件处理和调解工作,把好法律审查关。截至目前,对我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25次法律服务。二是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核各类会议纪要73份,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293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二)紧扣“法律服务”工作重心,提质增效,稳步进阶
1.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主动介入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服务民生以促进社会和谐。截至目前,共计办证849件,其中民事488件,经济170件,涉外191件。
2.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与区妇联联合建立了全市首家军嫂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智慧法援”系统进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的方式,推行远程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729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18件。
3.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一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二是规范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行为。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完成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不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共对142名涉及划转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案卷评查、专项监督等方式规范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化。三是深入开展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编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充分发挥律师服务职能。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4月初,安排律师和全区16个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企业服务队,主动为全区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上门”服务。服务队分组走访了全区58家企业,现场解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真正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律所整理并形成《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帮扶政策文件汇编(陕西版)》,汇编以各类文件的内容性质为体例,涵盖了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支持企业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文件,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提升企业运营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三)发扬“创新先行”法治理念,精心实施,引领示范
1.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下发了《灞桥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8月24日,“七五”普法验收第二检查组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2.巩固“法律六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群众关心的法治问题,组织实施好“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先后在纺织城街道纺星社区、洪庆街道水泉子村、城东客运站、海棠学院等地点开展了以疫情防控、秦岭保护、扶贫助农、扫黑除恶、《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宣传品30000 余份,受教育群众达 7万余人。
3.丰富融媒体普法形式。继续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原创力度,拍摄制作普法微电影、微动漫、普法H5,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做好新媒体快乐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灞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平台”发布信息1200条,并且开通“疫情法律咨询”,“即时问答咨询”、“法律法规查询”、“法律服务机构查询”、“智能法律咨询”等特色法律服务。“法治灞桥”新浪微博发帖 1090余条,最高阅读量达 1.8 万余人次,今日头条“灞桥区司法局”发帖量 1140余条,最高阅读量 8400余人次。一点资讯“法治灞桥”发帖量580条,最高阅读量3.5万人次。
4.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提升居(村)民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四)钉牢“安全为天”底线意识,落实制度,扎紧藩篱
1.严管厚爱,社区矫正规范有序。一是监管到位,全面实现从严管理。建立GPS定位监管,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同时推行QQ(微信)群补充监管。利用互联网QQ群、微信群进行实时定位、对话、汇报,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表现状况,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二是教育到位,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引入既“治已病”更“治未病”的心理健康预警机制、特色的心理健康科学管理模式和心理健康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以心理健康监测、教育、预警、干预、咨询为一体的心理健康管理链条,进而有效预防和矫治心理问题,有效降低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2.巩固“五位一体”帮教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的完整信息档案。以司法所为单位,确定帮教责任人(司法助理员、志愿者、片警、家属、单位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开展帮教活动。建立安置帮教基地3个,司法所牵头制定因人而异的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了100%。
3.化解纠纷,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激化。截至目前,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216件,调解成功1205件,调解成功率99%。
4.打牢基础,顺利完成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灞桥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紧抓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稳步进展。目前,全区7个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已全面完成。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六好”司法所创建任务,席王司法所、红旗司法所待省司法厅检查验收。席王司法所被确定为司法部2020年西安现场会观摩点。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以促进区域发展为中心,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针对我区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为我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2.增强法律服务市场能力,充分发挥律师在市场经济中的先行优势,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逐步实现法律服务和市场主体的有机融合,使法律服务成为市场经济主战场的一支生力军。
3.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职能、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着力打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资源,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以“八五”普法开局为契机,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1.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大力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在电台、电视台录播法治节目,在报刊刊载法律知识文章;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型媒体,及时发布重大经济法律法规,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在宣传内容上,将法律知识宣传与百姓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法律法规与百姓工作生活的密切关系,找准教育的切入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清晰易懂的方式普法并结合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进行剖析讲解,使法律法规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
(三)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基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1. 加强基层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要求,重点围绕十四运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创建“六好”司法所2个。
2.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3、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特别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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