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按照省、市法院安排部署,做到“十个确保”,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两个目标”,努力在服务保障“一谷一城”建设、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一、全力以赴,确保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xxxxx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省高院、市中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不大意、不松劲,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驱动、两不误。成立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江源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司法信息120余条,悬挂宣传条幅6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撰写疫情防控宣传报道17篇,转发推送宣传信息74篇,其中《战“疫”场上那些可爱的人——卡点上的礼物》被最高院、省高院转发。在机关、法庭、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配备体温检测仪,设立测温点,对所有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机关大楼进行全面消毒杀菌,食堂取消早餐,午餐实行盒饭分餐制。填写《江源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干警外出汇总表》,累计排查隔离人员12人。严格进行关口排查登记。累计登记车辆3047辆8109人。累计出动车辆220余台次,运送盒饭800余盒,热水400多壶,暖贴120余副,累积行程超过4600公里,投入防疫资金8万余元。组织自愿捐赠活动1次,捐赠口罩10个,消毒液76千克,面包、八宝粥、自热类食品100余份,暖贴1000余个。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院通过网上发布公告、张贴告示等方式向群众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视频调解、电话咨询等信息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网络公告1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次,网上开庭6次,执行案件57件。
二、齐心合力,确保抓好执法办案
2020年1月-5月,受理各类案件898件(旧存102件、新收796件),诉讼540件、同比下降39.59%,执行358件、同比下降23.50%;审执结720件(诉讼415件、执行305件),同比下降26.83%;结案率80.18%。平均审限21.8天。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2020年1-5月,受理刑事案件104件263人(旧存30件,新收74件)同比下降14.75%,结案57件,结案率54.81%。受审涉黑、恶案件10件84人。判处罚金 万元,执行 万元。认真开展“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等专项活动,排查梳理出线索 条。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秩序。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餐饮旅游、房屋租赁、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矛盾纠纷要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审理合同、不当得利案件 件;婚姻家庭、继承 件;劳动争议 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调撤 件,调撤率 %。发挥法庭的前沿作用,巡回办案 次,审理“三农”案件 件。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注重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大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 %,平均审限 天。调解撤诉 件,调撤率 %。行政首长出庭 次,出庭率 %。为行政机关提供司法服务 件次,发司法建议 份,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 份。
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突出“五类重点案件”,接续推进执行攻坚。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开展了集中执行 次,拘留 人。执行工作 项核心指标数据超过全国平均值,执行局 次在省高院月调度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江源法院召开,执行局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的试点单位。
三、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3月31日下午,江源区人民政府与江源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第一次院府联席会议,围绕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多元化解、完善执行联动等议题共同会商、形成共识。研究制度《江源区法院关于为“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法治基础。组建了人民调解指导队伍和速裁审判团队,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维立案模式。积极开展“六清一改”,“五净一规范”活动,投入资金15万元,对帮扶村民居家环境进行改造,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有机结合,确保智慧法院升级
继续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的工作方针,持续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挖潜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持续巩固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应用和阅卷功能,统筹抓好智能辅助办案,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流转。江源区法院坚持加强管理同智慧法院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组织开展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培训;构建了智慧庭审(3个法庭)及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配置了诉讼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排队(叫号)主机、执行指挥系统应急调度服务平台设备;在区看审所内看中建设刑事审判科技法庭;对全院电气线路及监控设备、机房、司法警察羁押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深化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大力加强政务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智慧法院的覆盖面,更好的服务于审判体系和审判执行能力现代化。
五、牢记使命,确保司法公信提升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积极构建“一个中心、九大平台”,推动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一网解纷、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全流程业务诉讼新模式。3月16日,成立“白山市江源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5月22日,“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江源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乡镇设巡回审判点。调解案件210件,非诉调解司法确认40件,占民商事案件46%。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万余元。
六、填补空白,确保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江源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加强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初见成效。紧盯问题清单,将尚未完成整改的顽固问题,反复出现的反弹问题持续深入查摆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为现阶段重点整治任务。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改。查找发现党组问题4个,部门问题11个,已制定整改措施15项,整改标准15项,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问题10个,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把制度建设贯穿加强管理始终,推动形成覆盖三大管理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新制定《窗口立案工作规范文明接待制度》《江源区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制度规定10个,修订完善《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年度目标责任制公共部分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4个。江源区法院正在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
七、持续发力,确保建设过硬队伍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开展好最高院组织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努力把支部建成扎根于庭室的战斗堡垒,制定《江源区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召开各类党的会议42次,院级领导讲党课3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党纪党规的专题学习,加强审务督查,召开提醒履责谈话会议3次、查岗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国家监察》第一集《擘画蓝图》,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3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执行1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
2020年上半年,我院有31人,6个庭室受到上级表彰。
2020年江源区法院团支部被省人社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推动江源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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