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发热门诊等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52号)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规划函〔2020〕3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将《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热门诊建设内容
发热门诊建设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院自身发展需求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经前期工作,确定发热门诊在原感染科门诊区域改扩建,路线便捷,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便于患者转运。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经过科学合理设置医疗功能区,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在发热门诊内实现挂号、收费、检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和取药等一体化服务。配备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医师、护士,实行24 小时接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见附件。
二、发热诊室建设内容
发热诊室应当设在发热门诊相对独立的区域,通风良好,
空调通风系统独立设置,设置4间诊室和2间留观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充足的医疗防护装备。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高年资医师,经过传染病疾病知识培训,负责做好诊断、鉴别诊断,满足发热患者初步排查、转运需求。在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记,引导发热患者抵达发热诊室就诊。发热门诊建设要求详附件。
三、建设方案及经费
按照《市二、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和社区哨点诊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对我院(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开展标准化建设。各部门要加强与市卫生局的对接沟通,确保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及要求。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统筹安排,按程序报批。
四、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市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准化建设务必在2020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项目组,项目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科:
主 任:
秘 书:
成 员:
职 责:
1.在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实施、总结、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联络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每周向市卫健局报送发热门诊改建的各项进度及计划。
3.负责完善项目方案的确定、评审报审、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家具购置、用品用具的配备。
4.负责医疗设备的确认、招标、购置,安装调试和验收,确保相关设备12月底交付使用。
5.负责统筹安排信息化建设相关工程的设计、预算、施工、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和交付使用。
6.负责完善医疗制度、流程和相关诊疗工作的安排及部署。
7.负责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跟踪落实。
(三)工作要求
项目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按照具体文件和建设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注意日常工作资料的留存,报备主管部门核查及审核,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项目组办公室报送实施进度及周计划的相关资料。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职能科室根据各自职能推进工作,使项目实施顺利实施,并确保12月底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充分认识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明确各科室负责的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资源利用。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应当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院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不宜大拆大建,要充分利用现有用房、设施设备等资源,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通过适当改造升级,尽快达标,早日形成服务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实施,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采取集体办公、并联审批等方式,为发热门诊改建的相关建设工作开通特事特办,节约时间。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进度迟缓、未能实现任务目标要求的科室,按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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