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院、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自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坚持“守初心、担使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同志,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忠诚履行岗位职责,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和分管的检察一部、机关党建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发展,现将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强化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
今年以来,自己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四中、__精神、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在河南调研时的讲话等一系列讲话精神,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做好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是参加组织学。院党组每两周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由党组成员领学习总书记最近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会议精神等,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理论学习和党课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内容。二是平时自己学。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每周抽出专门的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先后参加了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高检院、省院的在线培训、《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的学习。在学习中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力争学深、悟透。三是结合实践学。检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都以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政治理论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每当遇到困惑和问题,都能从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找到启迪和答案,在实践中践悟,在践悟中提高,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使自己的“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政治站位、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不断强化刑检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今年1至11月底,我分管的检察一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2件287人,审结186件275人,其中批捕139件196人,不批捕47 件79人。审查起诉案件408件509人,审结387件486人,其中提起公诉357件448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29件37人;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66件,法院做出一审判决363件469人。
(一)履行好员额检察官责任。自己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亲自办理案件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司法亲历性的应有之意,更是提高自己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本人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25人,审查起诉案件39件72人,参加检委会18次,研究案件45件,追捕1人。对承办的案件,自己都能做到亲自阅卷,亲自讯问嫌疑人,亲自审定审查报告,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所办案件都能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量刑关。
(二)履行好主管领导职责。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作为主管副职,我始终高度重视办案质效,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时正确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为办理案件提供知识支撑。二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研讨,发挥集体智慧,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市院、省院对口业务部门请示汇报,主动接受指导。四是通过“检答网”进行咨询提问,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的智力资源解决问题。一年来,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58次,向上级院汇报案件10次,业务学习23次,改变员额检察官意见11件次。
(三)履行好释法说理职责。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都公平正义,我们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一是对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都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及时答疑释惑,并主动邀请他们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价,一年来我院认罪认罚率达到90%,居全市前列。二是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都及时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对有影响的案件举行由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人士的意见,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今年后四个月检察一部共召开听证会4次,对5起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院对嫌疑人居某经过听证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受到了市院吴志军检察长的充分肯定。三是对来访群众都由我和办案人员一起接待,面对面地听取意见,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四是利用公开开庭审理的机会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由于工作细致到位,我们办理的案件实现了“零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四)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在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工作的同时,时刻牢记自己的监督责任,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办理案件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共追捕嫌疑人4名,追诉嫌疑人5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起,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件。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2起案件做出了构不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为了确保监督的效果和时效,今年7月我院在公安机关开展了危险驾驶久拖未结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召开专门会议、调取原始数据、建立台账、逐案分析等形式,共发现危险驾驶久拖未结案件85件,通过共同研判,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履行好扫黑除恶检察职责。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一年,院党组和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将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开展“六清行动”和“百日冲刺行动”,各项工作都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提起公诉涉恶团伙案件5件34人,涉黑案件1件33人,所有案件法院均已作出一审判决。我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共追诉漏犯2人。向县政法委扫黑办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1条,其中深挖“保护伞”线索4条,收到反馈结果3条。在办理涉恶案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收到回复1份。截止目前除本月底刚受理的一起涉恶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外,其他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办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一)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今年我院先后开展了“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以案促改进家庭以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训词精神等活动。在各项教育活动中,本人都能按照活动要求,严格认真对待,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使自己真真正正深入其中,切切实实受到教育,实实在在得到提高,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党组副书记、院党总支书记,自己始终将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年初我院就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齐振同志任组长、我任副组长,的“党建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并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党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四项制度,依靠制度履行好主体责任。
(三)落实党建各项活动。我院在去年投资数十万元对党建阵地进行升级改造、新增40多块党建版面、扩建两个支部活动室的基础上,各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院党组成员轮流为党员上党课,支部委员带头为党员上微党课、廉政党课,院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到城关镇狮子院村抗日教育基地参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等,使党建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见到了实效。今年11月份我为全院党员上了纪念抗美援朝71周年的党课。
(四)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发言权”的要求,我们对本院的微信、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和媒体都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对干警微信群和个人微信号也经常关注,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引导和解决。强化斗争意识,敢于亮剑发声,在平时的工作、接访和办案中,发现不正确言论都及时制止、批评和教育,一年来,我院没有发生涉意识形态的负面案事件。
四、不断强化统筹兼顾,进一步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积极应对。一是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党组成员带头分包三个责任小区,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在防控工作中体现了检察担当。自己作为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严格履行职责,积极投身防控工作,带头防控值班,带头督促检查,带头办理案件,为做好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尽到了努力。
(二)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按照县委安排,我院在扶贫工作中分包横水镇横水社区,按照党组安排由我负责该项工作。我院成立了由4名同志组成的扶贫领导小组,选派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副科级干部李文贤同志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并派出3名同志协助其工作。由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警担任帮扶责任人,每人最少帮扶1户。一年来,我共进村入户31次,为横水社区和自己分包的贫困户韩遂银(已于2018年底脱贫)解决实际困难,定点精准帮扶。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横水社区已实现整村脱贫。今年年底还代表XX县接受了省里安排的第三方验收,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认真做好“四官”进村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四官”服务进村工作中我分包了上河、下河、卢村、王庄和宋岭五个行政村。我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进村服务工作并做到“三上门、三必访”,定期向干部、群众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现场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执法满意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全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关系到全县人民、惠及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我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责无旁贷。按照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和安排,我院作为平乐路东段的路长单位,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清扫保洁及整治“四乱”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管控工作。同时组织精干力量走上街头担任志愿者,顶严寒、冒酷暑维护交通秩序,受到了县有关领导的肯定。
五、不断强化底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检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家属从业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情况报告规定等,公正廉洁司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尤其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纪红线,坚守道德底线,做到廉洁奉公。
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把“两个责任”担在肩上,认真准备并参加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平时加强与干警的谈心谈话,今年8月中旬我到分管的两名部门负责人家中进行廉政家访,掌握分管部门干警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确保分管部门的干警廉洁从检、勤政为民,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谋划、推动还要再下功夫;三是争先创优劲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分管部门工作整体提升,为全县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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