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旗委常委会在前期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主题,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站位方面。一思想融合高度还不够。常委班子对一些模糊思想认识教育引导不够,大局意识还不够强,考虑眼前利益多,运用先行先试政策谋划改革发展少,没有充分调动全旗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工作契合力度还不够。对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央策部署领悟不到位,没有深刻理解民族工作是重要的群众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没有真心实意帮助他们办实事、解难题,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思想认识方面。班子成员坚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在推进民族工作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还不够,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高。比如,部分党员干部民族意识不够强,对民族工作理解不深,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有所减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还要进一步提高。
(三)责任担当方面。一是责任压得不够实。旗委常委班子在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没有完全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在民族团结上做得不够。有的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还不够;
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不够,部分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弱化虚化。比如,有的旗直单位党组从严落实民族工作不力,局领导在工作中上优亲厚友的现象。二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在做好民族工作中习惯于凭经验做事,思维定势,跳不出条条框框的限制,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敢想、敢试、敢闯的勇气和魄力不够,民族工作中的思路不够开阔,工作标准不够高,化解矛盾、破解发展瓶颈的办法不够多。工作按部就班,安排什么就干什么,缺少积极主动的、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思想上怕违规、怕越位、怕背包袱。对一些重大问题,深层次研究不够,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
(四)工作作风方面。主要是民族工作推进成效还不够明显。存在工作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对有些民族工作中的难题解决得不够好。有些班子成员在民族工作,平时主动谋划推进不够主动扎实,临近工作收尾或检查验收了,有搞“临时突击”的情况,连天加夜赶进度、写材料。有些重点工作推进速度较慢,甚至难以打开局面,有些重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跟踪问效不够及时。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理想信念有所松懈。旗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理想信念是十分坚定的,但在民族工作中出现上述问题,说明在理想信念方面抓得不够紧、学得不够深,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在思想上有懈怠感,面对新思想、新要求、新理念,存在缓一缓、歇一歇的想法,没有第一时间补足精神之“钙”;
有的自认为党龄长、受教育多,且经过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主题教育的洗礼,理想信念已经足够坚定,有时会有麻痹大意之感。有的简单地认为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2.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对照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博大为民情怀,旗委常委班子成员在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没有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对群众的情况了解掌握的不够充分,对群众的诉求回应得还不是很及时。
3.担当精神有所减退。旗委常委班子成员在民族工作中都能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切实做到干在先、走在前、作表率。但有的大局意识不够强,认为把份内工作做好就尽到了责任,往往考虑自己分管工作多一些,支持分管以外工作少一些;
有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过于谨慎小心,有时就算有一些新思路、新想法,也没有大胆的去尝试;
有的进取精神不够强,自我加压不足,缺乏紧迫感和恐慌感,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减弱。
三、整改方向和措施
1.提高站位守初心。坚持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xx落实落细。
2.践行宗旨惠民生。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健全完善我旗少数民族基础信息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做好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管理工作,对重点对象要跟踪服务。要落实有矛盾纠纷必访、有生产生活困难必访、有重大疾病必访、有家庭成员残疾必访、有信访件必访、有重要节日活动必访的“六必访”制度,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共荣的良好局面。
3.夯实基层基础。民族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工作重心必须下移。要建立以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要完善旗、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形成主体在旗、延伸到镇、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确保有人管、有人做。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多给予关心和厚爱,配强力量,优化结构,重视使用。民族工作干部要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不断提高联系、团结、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本领和能力。
4.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族工作不仅仅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统战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协调职责,做好理论政策研究、重大问题处理,统筹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培养和牵头人事安排;
民族工作部门要依法管理事务,引导规范民族界各种社会事务和对外交往,加强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
公安、国安、民政、财政、国土、住建、旅游等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