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市道安办关于转发省道安办《关于深入开展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6月10日至9月2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整治乱卸倒、乱堆放渣土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运输处置各类违章行为,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消除渣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摸清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
2、严查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等运输业务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个人;
3、严查驾驶人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渣土运输行为;
4、严查无资质企业或个人参与建筑垃圾及地材运输行为;
5、严查未按指定线路、未按指定地点、未按规定使用GPS、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行为;
6、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出车检查检验制度。
三、整治方法
渣土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渣土管理处负责全面排查摸底五城区渣土车辆数量、安全技术状况、经营模式、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遵章守纪以及异地渣土车在当地营运等状况;排查摸清在建施工工地净车出场设施建设使用状况;组织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车辆半年审验。
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协助渣土管理处核对已注册渣土运输公司车辆GPS在线及规范使用状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1日至8月30日)
1、施工工地检查。针对排查摸底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相应措施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抓好落实。日常检查工作由渣土管理处会同市建委文明安全施工监督站组织实施。
2、组织联合执法。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交巡警支队,每月10、20、30日组织集中行动,并视情增加检查执法频次;其它日常性检查执法工作由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按照职责组织实施。
3、属地配合监管。各区市容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各区实际,组织联合执法,强化对属地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管。
(三)“回头看”阶段(8月3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单位)分析、总结前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研究规范管理,制订相应的长效管理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落实。
四、整治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细化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健全整治工作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工作。市市容局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渣土车安全形势分析会和整治进展情况分析会,分析研究渣土车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强化管理。执法队伍要采取科学灵活的执法手段,有效打击各类违章行为,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服务理念,主动协助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加强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把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检查工作。市市容局不定期组织对执法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廉政纪律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及时核查处置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渣土车安全隐患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治工作情况,每周五16:00前将本周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市容局环卫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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