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我区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根据__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文广旅体文件要求,__街道制定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整治事项
(一)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二)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三)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以及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的规范整治。
(四)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他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二、整治宣传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的宣传贯穿全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间要加大排查和宣传力度,协助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
(一)部署整治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结合实际,统一部署本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自查评估工作:各村(社区)对照《__区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检查及考核评分表》,对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集中排查,督促业主单位或个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集中整治主要落实内容:
1、街道完善建立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各村(社区)配置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包括生产源头追查机制、流通市场执法联动机制。
2、主动对接和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掌握辖区内卫星设施生产供货、黑市销售活动情况,及时将线索转交区文广旅体局,并配合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卫星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
3、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推销网站、网贴、小广告等),配合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收缴、拆除辖区内“小耳朵”,防止反弹和炒作。
(三)报送相关台账。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村(社区)排查信息需随时报送至街道社会事务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以此作为全年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按照市局、区局要求部署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巩固本地区卫星电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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