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街头看不见几辆汽车,而自行车则遍地都是。
拥有一辆凤凰、永久或飞鸽自行车,是非常让人自豪的事情。
以前年轻人喜欢去郊游都是骑自行车去的,有的车后架上驮着锅碗瓢盆各种工具,有的车则负责载人,我那时笨,不会骑车,只能是坐车了。
那次去金波水库野营,个子高的美女负责载我。自行车队伍一路哼唱着小曲,像一群放飞的鸽子,在温暖的阳光爱抚下,向着青山绿水间飞去。
那次起我就下决心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
每个人都有一段自行车的经历,练骑的情节和过程大致相同。把自行车推出家门,约上几个小伙伴,一溜烟到三小的小操场上去。
车后架绑上一根扁担,即使车倾斜了也不会摔倒,有扁担撑着呢。
大多数人练骑的自行车是28寸加重型的,刚开始得有人在车后头扶着。我双脚不够长,就骑在车梁上,脚蹬着踏子,手紧握着车把,身子歪歪扭扭的,总怕摔倒,看来要轻松驾驭这两个轮子的家伙,还真不是容易事。
好不容易找到平衡点了,能够把握方向了,可以把车后架上的扁担撤了,但还是不敢让扶车的人撒手。
慢慢的踏得顺溜顺溜的了,速度也加快了,绕着小操场跑几圈了,正得意呢,一回头,扶车的人早就不见了,心里一紧张,车子一下就摔倒在地了,手脚破皮流血那是常有的事。
记得现在的人民南路,也就是中医院路段,从前是一长段有点陡的斜坡沙土路,下坡时有的人车子骑快了,车轮子在沙土上摩擦后打滑而摔倒的情景,我目睹过好几回。我自己也摔过,摔得很惨。
我真正学会骑自行车是在二十岁,那时我刚进工厂上班,上的是十二小时制的班次。那天上的是白班,下午三四点时,班组里一位男工友好心陪我练单车,起初只是在泵站门前的空地来回溜车,也就是一只脚踩在踏板上,另一只脚则是在地上划几下,身体一上一下地,然后直立着,两手握紧车把,车靠惯性往前溜着,溜一下再划拉几下,这个时候可以不用人扶着车了,这样的感觉还是挺刺激的。
等到上小班的人下班了,厂房里除了隆隆的机器声外,没了此前的热闹,我和工友就把车推到厂房的主干道上练车了。好容易上了车,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踩了几下,觉得还行,反正有人在后面扶着呢。胆子就大了起来,蹬的节奏也就加快了,扶着车后架的工友不得已也跟着一路小跑起来。
有一个小坡度的地方,我回头看时,才发现工友早没了影子,心里一慌张,手离开了车把,车子一斜,我整个人摔进了路边满是矿粉的沟里,那裂开口子的水泥块把我衣服袖子都刮破了,额头还起了个大包。
摔过以后,就有经验教训了,车子骑得就顺溜了,跨腿上车的动作也洒脱了,但后来还是摔了一次。
那次是在大街上,我骑着自行车与一辆手扶拖拉机并行,因为是上坡,我呼哧呼哧蹬着车,没想到拖拉机车头突然往左边扭了一下,我冷不及防车头碰到了手扶车头上,顿时我就从车上摔了下来,整个身子倒在了拖拉机发动机部位,手肘被冒着热气的机油箱烫伤掉了一层皮,苦不堪言,但回家后不敢告诉家人是怎么伤的,母亲领我到村里的卫生室消了毒包扎了下,半个多月才恢复过来。
那时很多人家买的自行车多是男式的,有的人腿长,无论是从前面曲腿上车,还是从后面跨腿上车,都是极易的事情,而腿短的人从前后上车动作就没那么潇洒了。
一次,路上遇见一位矮个子大叔推着加重型自行车在路边跟人说话,车后座上驮着一袋米。临走时,大叔可能忘了车后边有东西呢,边推车边跨腿从后面上车,没想被那袋米绊了一下了,没抓稳手把,结果摔了下来,疼得呲牙咧嘴。
那个年代,公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机动车道人行道之分,自行车可以自由自地在串大街钻小巷,所向披靡。
一位发小当年练骑时,她妈妈为了她安全千叮咛万嘱咐:“上坡别骑,推车!下坡不能骑,推车!”可是,整个铁城的大小路哪条路不是斜坡呢?她最初练骑的自行车可是26寸式的,她推着自行车,看起来和车子差不多高,很是吃力,因此她就没正儿八经地骑过几次自行车。
而我学会骑自行车后,骑的是家里的28寸男式车。上班的时候多是上坡,坡不太陡时出些力骑着,坡度太大便推着车走。下班呢,就一路下坡了,溜着车子就可以到家了。
自行车在当时是姑娘出嫁时一份体面的嫁妆。我结婚的时候,家里人给了我这一份“嫁妆”,让我如愿以偿地拥有了一辆飞鸽牌24寸女式自行车,上下班逛街我都骑着它。
学会了骑自行车后,我就开始骑着车到处乱逛了。穿着百褶裙,戴着白色的确良布帽,口里嚼着泡泡糖,像风一样穿过大桥,穿过东风路,穿过人民北路……
那时候小侄子不过一两岁,我经常把他往固定在车后座上的藤座椅上一放,载着他四处转圈溜达。
现在回忆起来,那时的胆子可真大,现在再让我骑车载着一个小孩逛街,我可真不敢了。
那时骑自行车比我牛的人多的是,骑车的花样更多,演杂技一样双手抱在胸前,两手向前或向两边平伸,小鸟飞翔一般,自行车平平稳稳地行进着,凭借双脚控制着方向。我打心眼里羡慕他们,也想过像他们那样潇洒一下,但由于胆怯害怕,也就放弃了尝试的想法。
很多人有了心爱的自行车,像对待心肝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保养着它,经常擦洗抹油,车圈和车身抹得瓦亮瓦亮的,就跟新的一样,还特别喜欢跟自行车合影留念。那个年代,自行车是出现在黑白照里最多的也是最时髦的道具,也是最淳朴最纯情的青春记忆。
自行车还是那个年代爱情的美好见证。恋爱中的人,一个骑车,一个坐车,去看电影,去郊游,去探亲访友,感觉特自豪特神气。小伙子如果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去约会,那么成功率会大大提高的。
那时走在路上,有人骑自行车路过身旁,都会好心地打招呼坐车,人与人之间的亲切感陡然增加了。
有一次,我到桥北去,在桥中间遇见一位骑自行车回家的朋友,我坐上了他的车后座。过了桥,是一段上坡路,他不停地蹬着踏子,借着冲力上了一小段上坡路后,他便停下了车,我也跳下了车,他边喘着气推着车子,边对我说:“你要是我的女朋友,这个坡我就能一口气骑上去的,但现在你得下车走路了。”我哈哈地笑了,他和我都清楚友情和爱情是有区别的。
后来我陪嫁的24寸飞鸽牌女式自行车被偷了,于是又买了一辆飞鸽,被孩子爸给弄丢了,买的第三辆还是女式车,但因为上班地方离家很近,就没再骑了。九十年代初期,石碌街头已经有了载客的摩托车,去远的地方都打“摩的”,出行便捷多了,那辆自行车就一直放在了阳台上,生了厚厚的锈,几年后房子装修时把它卖给了破烂王。
光阴似箭,时间如梭。一晃二十几年从身边悄然消失了,不少回忆也随之消失了,但骑自行车的那段美好时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骑着自行车像小鸟一样飞的一幅幅画面,依然清晰地保存在我那不会褪色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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