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消除因祭祀引发的火灾隐患,避免人员跨区流动聚集引发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殡葬管理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旗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运输、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活动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集中管控为原则,落实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依法行政,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查处、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疏堵并重的方法,加大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治理力度和外地返乡人员管控力度,引导城乡居民彻底摒弃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等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减少流动聚集行为,消除城乡环境污染、火灾安全和疫情输入隐患,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努力创建空气清新、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统一推进治理工作。各xx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治理工作目标,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方法和步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统筹开展生产、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治理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外地返旗人员排查管理工作,严防疫情输入。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针对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节日期间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旗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理的强大声势,引导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从思想上认识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带来的危害;大力倡导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颂读祭文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
(三)全面禁止冥纸冥币生产销售。坚持源头治理,依法取缔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作坊。严格禁止在门店、路边等场所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发现销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拒不停止违规行为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没收和取缔,坚决封住销售渠道。
(四)严格禁止随意焚烧行为。禁止在墓地、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等任何露天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xx乡镇(园区)、城镇管理、民政、生态环境、林草、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及时劝阻和制止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依法对城乡居民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和制止。
(五)禁止运输迷信祭祀用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迷信祭祀用品提供运输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运输祭祀用品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查。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为加强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活动高效有序开展,成立全旗治理生产、运输、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管控、运输管控、焚烧祭祀管控、督导督查等x个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开展生产销售、运输、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治理工作。各xx乡镇(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工作组开展好治理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1.市场管控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旗城管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和xx乡镇(园区)配合,成立市场管控组,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及xx乡镇(园区)抽调。具体负责对全旗范围内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迷信祭祀用品的商户进行取缔,发现销售行为,依法对销售物品进行没收。
2.运输管控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旗交警大队牵头,旗运管所配合,成立运输管控组,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对进出旗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冥币冥纸运输车辆,及时通知市场监管局查扣冥币冥纸,并对运输人员依法处理。
3.焚烧祭祀管控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城管局牵头,旗民政局、公安局、科布尔镇配合,成立城镇焚烧祭祀管控组,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制止劝阻城镇居民开展焚烧祭祀活动。由旗林草局牵头,各xx乡镇(园区)政府及乡镇派出所、民政所配合,成立xx乡镇(园区)焚烧祭祀管控组,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制止劝阻乡村居民开展焚烧祭祀活动。
4.督导督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政府办牵头,旗应急管理局、民政局配合,成立督导督查组,工作人员从上述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督导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按照旗政府统一要求,各xx乡镇(园区)、各责任部门均要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人员,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依法治理工作。
(二)宣传动员。发布《关于察右中旗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焚烧冥纸冥币等迷信祭祀用品的通告》,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发出文明祭祀的倡议,引导城乡居民文明祭扫。
(三)集中整治。各xx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和依法处罚。一是旗民政、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生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查处取缔;二是旗民政、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农(食)杂店等场所和街路进行集中检查,取缔违法销售摊点,没收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三是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及各xx乡镇(园区)对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依法予以劝导、教育和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进行处罚。各xx乡镇(园区)均要在进出城(村)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点,依法检查没收城乡居民携带的点火用具及纸质祭祀品。所没收的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由旗城管部门组织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依法治理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工作,是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树立城乡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城乡居民素质、改变陈规陋习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政府部门执行力和管理城乡能力的重要
考验。各xx乡镇(园区)和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决开展好治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各xx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组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责。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导督查组对各xx乡镇(园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程跟踪检查,对不作为和失责的xx乡镇(园区)、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组织召开依法治理工作例会,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实施。今后每年的春节前两周、清明节和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前一周,各xx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均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完善有效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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