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权平台运行情况
自xxxx年我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正式启用以来,我县行权运行平台运行事项共计xxxx项。其中:xxxx年录入xx项、xxxx年录入xxxx项、xxxx年录入xxxx项、xxxx年x-x月录入xxxx项(今年x-x月录入xxx项,x月录入xxxx项)。从平台录入事项来看,录入事项与办理事项严重不符,如低保、社保、医保等,办理事项远远大于录入事项;从事项录入的质量来看,个别录入事项最基本的内容都未反映出来,应付现象严重;从事项录入时限来看,行权单位基本为事后补录。
二、行权平台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权单位对行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行权单位虽然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但未把行权工作列入议事工作日程,没有定期研究行权工作,对行权办理事项录入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硬性要求工作人员网上录入。同时,各行权单位一半以上的分管领导不清楚本单位具体的行权事项,更不清楚常用事项。
二是工作人员行权业务不熟悉。从行权平台搭建以来,县法制办、县信息办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因行权单位平时不重视行权工作,具体操作较少,加之主动学习不够,大多数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熟悉行权事项录入操作流程。
三是行权事项录入一阵“紧”、 一阵“松”。省、州对行权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县法制办、县监察局根据通报情况,多次采取开会、督查、电话催办的方式要求行权单位落实,个别单位会突击一下;平时不催办,没有一个行权单位主动在行权平台上录入办理事项,大部分单位甚至不把这项工作当作一回事。
四是录入行权事项“红灯”报警和“黄灯”预警较多。行权单位对行权工作应付较多,不仔细编制事项流程图、不合理设置监察点,录入一项、报警一项。同时,在录入事项时,不按照流程环节要求录入事项办理内容,也是报警主要原因之一。
五是行权事项办理“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现象严重。从省到州一直要求行权办理事项不允许搞“体外循环”,即行权事项从登记(受理)开始,就要在行权平台上操作,直到事项办结,目前没有一个行权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至于事项补录工作,也没有几个行权单位把办结行权事项完全录入到行权平台上,致使行权平台录入数量较少。
六是没有进行行权事项动态调整。今年x月,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全省行权事项目录清单下发全县各行权单位,要求对照省上的事项进行调整,便于工作开展。从目前来看,大多数单位不重视此项工作,只有部分行权单位主动咨询调整行权事项目录清单一事。省上行权事项清单增加了一些可操作性的行权检查事项,但县上行权单位没有及时调整,也是致使行权平台录入数量较少原因之一。
七是行权平台运行不稳定。目前,我县行权平台后台服务器放置在县电信,机房一旦停电,服务器需从新启动,会耽误x天左右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对行权工作的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把行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困难。各行权单位要认真梳理出本单位常用事项,保证班子成员、工作人员熟悉本单位的行权事项目录。行权事项实行实时录入,做到应录尽录,保证办结的行权事项全部录入行权平台。
二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结合省、州关于行权工作的要求,各行权单位要认真学习行权平台操作流程和行权事项录入基本要求,熟练操作行权平台,保证行权事项录入工作准确无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从x月起,对行权事项录入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法制办、县信息办和县监察局时时开展行权平台网上巡查和单位督查工作,根据行权事项录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移送县监察局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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