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xx年民政脱贫攻坚任务和考核要点
根据省民政厅年初印发的《xxxx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是:x、牵头社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组成员单位做好政府兜底救助(民政局具体牵头负责)、危房改造(住建局具体牵头负责)、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县残联具体牵头负责)等工作;x、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x、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x、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x、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x、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经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今年的考核细则尚未制定,考核的要点主要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xxxx年是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局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以x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指引,根据县委、县政府具体部署,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一)科学谋划今年民政兜底脱贫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xx县xxxx年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要点》。
(二)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根据xx县县委<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xx县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针对民政部门承担的整改任务,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民政局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民政兜底脱贫工作,重点是对近三年民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年初资金申报依据充分有预算,资金使用紧盯时间节点有进度,资金拨付对象明晰有凭证,资金监管程序严谨有公示”归档完善了档案资料。
(三)紧紧围绕“全面、精准”双兜底、双保障,细划兜底脱贫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职能作用,制定印发了《xx县xxxx年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工作要点》、《xxxx年民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xxxx年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xx县xxxx年特困人员供养及养老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xx县xxxx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兜底救助措施。
(四)加强扶贫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兜底脱贫业务能力。
为加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对政府兜底脱贫工作的理解,加快有关民政救助政策与兜底脱贫工作的衔接,今年以来,我局以全县民政工作务虚会、乡镇民政所负责人工作例会、扶贫包保工作座谈会等形式相继x次,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联系村两委干部共计xxx人次,就民政部门所承担的政府兜底脱贫任务、有关指标的解释和统计数据进行详细解读和系统培训。有效提升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扶贫业务水平,进一步明晰了今年政府兜底脱贫工作任务,坚定了基层民政工作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五)认真开展兜底脱贫“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一是开展了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助基础信息核对;二是全面梳理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助政策落实情况,针对符合条件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对象,开展了“清零”行动;三是聚焦基层民政服务扶贫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每月定期召开民政所负责人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
(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今年伊始,我局着手谋划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构建促进社会组织帮扶资源与扶贫帮扶需求有效对接的部门协调机制。x月xx日,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了《xx县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倡议书》,动员全县社会组织紧紧围绕“服务困难群众、助力精准扶贫”主题,把参与精准扶贫作为履行责任、回馈社会的善行义举,奉献爱心,鼎力扶贫。
三、存在问题
我县部分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在原先识别时,存在单纯以“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因素纳入未考虑子女赡养能力的现象,以致今年我局在摸排梳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时,发现有部分重病、重残未脱贫对象不能按低保审批程序审批纳入低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党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的意识,从政治上高标准要求、学习上严格要求、监督上严把关,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扎实实做好政府兜底脱贫和“双包保”工作。
2、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兜底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研究制定我县低保操作规程,加大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提高核查能力,实现精准认定。
3、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巩固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完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集中开展“救急难”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减少因病或突发事件致贫或返贫情况的发生。
4、统筹民政救助政策在扶贫领域持续发力。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早发现机制,及时摸清各类民政对象中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在制定和落实低保、五保、两残补助等各项民政救助政策时,始终将贫困户作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倾斜,力求使民政救助资金更大程度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5、加强对民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杜绝一拨了之现象发生。对民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审批。对民政涉农资金拨付,严格按“涉农资金一卡通管理规程”审核审批。二是加强绩效评估。对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助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三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低保、五保等民政扶贫工作领域,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优亲厚友”、“人情保”等问题,全力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民政救助风气。
6、发挥牵头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的牵头作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就业救助、子女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工作,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慈善法》宣传贯彻,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扶贫工作,开展慈善帮扶,做好慈善组织、个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对接。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