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一】
每当提到“红盾的风采”,许多人想到的,也许是工商部门重拳查假、打假的行动;谈论更多的,也许是工商干部上门登记、检查的辛劳。其实在新时期,“红盾的风采”,在于一种追求创新的执着;更在于一种甘于奉献的精神。如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作为一名工商人,想的更多的是我们的责任。直面惊涛拍岸的商海大潮,那极不和谐的调子不总是在你身边敲打吗?假冒伪劣、短斤少两、坑蒙拐骗、不讲诚信,这一切,无不在向我们昭示着红盾的使命。特别是村街一线的“工商人”,身在这一消费侵权现象的“多发区”,经常面对消费者感叹“投诉艰难”的无奈,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摆脱“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尴尬。因此,市场监管是我们工商人永恒的主旋律!那么,如何化解村街消费侵权多与投诉难的矛盾呢?出路,无疑要进行工作的创新。去年,我们市局主动出击,率先全省,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把消费侵权投诉的“窗口”,延伸到群众的身边,一举实现了“投诉有门、维权有人、服务有效”的目标。这是一个大胆创新的举措!这一创新,方便了为消费者维权的同时,也成倍加重了我们一线“工商人”的付出!
我是xx市“12315指挥中心”的一名普通接诉员。这个中心的服务,面向全市xxx多万消费者,连接九个县市,xxxx 1
个“消费维权服务点”。工作负荷之大,可想而知。每天,我和我的同事一坐到话机前,就是不停地接听,来自各地五花八门的咨询和投诉,就要撂下各种个人的烦恼,确保每一次接诉都能心无旁骛,都能带给投诉者亲切热情的声音。而我和同事的每一次接诉,都意味着一个“维权故事”的开始。维权岗位很平凡,维权工作很繁琐,维权的过程,更是充满复杂和艰辛。但是每当我们走进办公室,对着镜子照照顶在头上的帽徽,伸手摸摸挂在肩上的红盾,心里便会涌起一种庄严和神圣的暖流。于是,在市场监管的最前沿,无论是维护企业权益,还是调解消费纠纷,无论是打击走私贩私,还是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总能看到那神圣的红盾在闪耀。还记得三年前,我们12315指挥中心,接到了xx县一位消费者的投诉电话。他的家属因为使用某品牌的燃气热水器,导致煤气中毒而死亡,但是厂家与经销商面对消费者的索赔,却推诿扯皮,互相推卸责任。我们工作人员听到这里,再也坐不住了,经过多次的调解,不懈的努力,消费者终于从厂家领到了x万元赔偿款。当消费者打来感谢的电话时,我和我的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会心自豪的微笑,感到一种“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快乐!
翻开我们办公室记录的接诉和受理情况的记事本,就象翻开一本长长的“维权故事”。仅去年,我中心共受理全市咨询、申诉、举报的消费维权案件xxxx件,各级站点受理
的同类案件是xx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里面记载着我们“工商人”工作的辛劳;也满载着消费者心满意足的笑容。我想这份记事本封面的标题,应该就是《红盾的风采》吧!
各位同仁,最后,让我用一位先人哲言来结束今天的演讲:“一个人如果没有几件生生死死为之眷恋和酷爱的东西,那么他的存在也就失去了依托。”坚持创新,甘于奉献,真心抚平消费者的创伤,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谱写和谐社会的新篇章,这就是我们一线工商干部的眷恋与梦想。我们将继续为着这个梦想的实现,不懈地追求,忘我地努力!谢谢大家!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有关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施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专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服务领域申诉举报率明显降低。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支持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云计算、互联网、物流、旅游、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比重。加强服务业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使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
(二)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组织开展对电信、金融、供电、供水、供气等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以及大型卖场等具有优
势地位经营者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商业贿赂等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加强对服务领域重点广告内容的管理。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医疗器械、美容、化妆品、电视购物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金融、农资、收藏等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使各类媒体广告违法率下降到10%以下。
(四)推进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打击合同欺诈,规范服务合同。加强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违法案件的查处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建立网络商品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促进新型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五)深化12315直通车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申诉和举报,确保实现有效申诉举报处结率100%,消费者满意度95%以上。
(六)开展对公用服务领域的消费调查。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的深度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七)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放心消费的创建范围和覆盖面。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关注度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
(八)加强服务领域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励制度、信用约束制度、信用惩戒制度,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信息的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履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检查落实。
在认真梳理服务领域监管和维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成效。
由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要维护大局,切实增强协作意识,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服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标准,共同开展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
各部门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信息管理,对重大事
项、重大案件和涉及社会面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禁止随意发布信
息,防止炒作和影响社会稳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指导、检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三】
20xx年,玉阳工商所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新责任”主题,认真贯彻新《消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新的实践。截止目前,我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3%。其中涉及金额500元以下的案件47件,500元至5000元的案件73件,5000元至10000元及以上的案件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8442元;受理举报22件,其中5件转为案件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12000元。
一是基本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由之前的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消费者的举证难、维权难问题。今年3月15日以来,对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手机等耐用商品,一般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把传统的消费者申诉由“谁申诉谁举证”改为由商家厂家拿出证据。今年我所共受理35件电动车、手机等的投诉,调解过程中都要求由厂家指定的维修店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消费者见面。如消费者朱华于20xx年8月21日在XX市陈峰手机店购买小米2a手机一部,价值1550元,今年5月28日申诉到我所,反映手机维修了两次,仍不能使用。在离三包期只有两个月的情况下,我所工作人员和商家进行协商,将小米手机送至厂家维修点进行鉴定。鉴定后发现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最后厂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小米3手机,消费者十分满意。另有消费者任先生在20xx年12月XX市隆鑫电动三轮摩托车店内购买了一辆帅牌老年代步车,价值17900元。在使用中,由于刹车过高,老年人不适应,导致老年车撞墙,车子损坏。事发后,我所立即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与厂家联系进行鉴定。由于厂家拿不出鉴定书,电动车没有3s认证,厂家最终同意给申诉人更换一辆新的同价格的另一品牌代步车,消费者表示很满意。
二是将惩罚性赔偿额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保留并加大对经营者实施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外,增加了经营者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对欺诈这种违约行为的赔偿由一倍提高到三倍,且确定了赔偿底线最低为500元。自3月15日以来,我所共受理3起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商家宣传为打折商品却按原价收款的案例。投诉后,我所依照新《消法》进行调解,对消费者给予三倍赔偿,由于三倍数额低于500元,因此,三位申诉人最终都获得了500元的赔偿。
三是加大对大案要案的调处力度,共调解了9起5000-10000元及以上的案件,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袁柳于20xx年7月7日在XX市海丰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海尔牌净水器一台,价值2600元。安装当x管发生爆裂,将装修好的房间浸没。接到申诉后,我所工作人员急消费者之所急,立即和商家、厂家一起到其家中实地查看,对损失的项目进行登记。经过两次调解,最后由海丰商贸赔偿申诉人叁万贰仟元现金。又如,今年9月16日,XX市玉阳办事处张东来在XX市华进农用机械有限公司购“艾禾”收割机一台,价值7.8万元,另下定金3000元。使用第二天,收割机、发动机全部坏在田里,无奈下便到12315投诉。考虑到正是收割季节,我所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要求上级经销商和厂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所解决问题。经销商和厂家于9月29日在我所进行了一天的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XX市华进农用机械有限公司全额退还申诉人的78000元购机款和3000元定金,共计81000元,消费者十分满意。
四是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举报线索转案率。其中根据举报,对XX市某婚纱摄影公司在发放的宣传单中冒用国家驰名商标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5000元。另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3起无照经营案件和1件微信点赞领奖品虚假宣传案件,有力地规范了辖区市场的经营秩序。
新《消法》实施第一年,我们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我所将继续围绕消费热点,进一步促进履职到位,宣传和贯彻好新《消法》,破解消费维权难点,化解消费纠纷难题,提升消费维权尊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切实增强为消费者办实事的能力,提升“12315”工作水平和打造“12315”品牌做出新的努力。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四】
2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 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维权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维权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维权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00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维权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维权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维权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维权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x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维权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维权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五】
20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维权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维权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维权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00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维权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维权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维权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维权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x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维权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维权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六】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消法》和《区实施<消法>办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市消保维权工作的发展。
一、不断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消费维权有新举措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今年,市消协把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秘书长亲自抓,分管秘书长具体抓。
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投诉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突出的问题,消协秘书长第一时间亲自过问、第一时间亲自督办、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确保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4月30日,区十余户农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买到的600余袋的化肥因含水量大无法播洒。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真查看了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中还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对此,市消协向商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商家答复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已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会找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追赔损失的。同时也取样送到相关部门去检验,经检验,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确实是因湿度大导致无法播洒。但考虑到农资产品的特殊性,看到满面愁容的十几位农民,再听到商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的态度,秘书长立即组织人员到商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指出,商家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对消费侵权的赔偿是谁销售谁负责,而不能将消费者推向厂方。提示商家如果等检验结果出来再讨论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会错过农时,将会扩大损失,商家付出的赔偿将会更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向农户进行一部分补偿,并提出建议化肥可通过人工散肥的方式进行播洒,并当即签定了补偿协议使农民安心进行抢播。5月7日,十余户农民在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下,将商家的5万元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中。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消协今年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包括来电和电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消费的诉求进行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受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是实行督办反馈制度。即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小案件当日(当时)解决,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延期。
由于消协将消费维权作为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来抓,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将受到侵害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争取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在消费者直接到市消协投诉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对消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如5月25日,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丁家地村、大西牛村的上百户村民陆续到有关部门反映种子出苗率低的情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后把希望寄托市消协,希望市消协能够直接出面解决,原因就是4月份的化肥投诉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村民是慕名而来。经市消协与市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才介入并得到农牧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件,解决338件,解决率为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接待消费者咨询986人次。
二、不断扩大消费宣传幅度,消费教育有新形式
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教育工作上采取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式宣传形式。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发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篇,自治区级2篇,市级79篇,在电视台录播节目690分钟,广播电台录播节目3360分钟,印制3.15专刊一期12版。今年,我市消协在原3.15消费维权网站的基础上,又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进一步在网络媒介上扩大声势。
(一)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长年不断。一是与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长期合作,如在3.15期间录制并播出了对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等专题节目。二是继续与广播电台协作,开展“天天3.15”40分钟直播栏目,在线解答消费维权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继续与《日报》协作开办消费专版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专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
自年初开始,市消协就开始着手部署今年的3.15活动,力争用今年的3.15活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自1月份,市消协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直属“两站”工作会议、诚信单位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暨工作部署会议及行政部门参与的3.15座谈会。3月15日,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山分局、红山区消费者协会4个单位联合主办、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销售分公司协办的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红山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今年的3.15活动充分体现了“服务”的主题,各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和诚信单位的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克服大雪带来的诸多天气困难,为大会尽职尽责服务。大会在千羽信鸽盘旋起飞,万只彩球飘向高空,雄壮的鼓乐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得到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各派出主要领导莅临现场参加大会,市政府副市长麻树昌作了重要讲话;由市诚信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12个方队1000多人列阵会场中央,44家诚信单位、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会场设置产品展示台或咨询服务台;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会进行义务服务。在纪念大会上,诚信单位燕京啤酒公司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发表诚信经营倡议;消费者代表也向我市广大的消费者发出科学文明合理消费的倡议。纪念大会上,还对市消协的法律专家和3.15专家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活动现场,市消协发放315维权专刊15000份,新闻媒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当日维权专刊1000份,诚信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介绍商品知识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对比台。由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为消费者讲解辨别知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展示结束后,20多个类别、450多个批次、价值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农资运往南山垃圾场集中销毁。
现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放问卷200份,消费者对问卷的八个行业十个维权问题认真进行评价,为今后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场还展出了由市消协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12块,内容是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法律专家对我市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和消协的维权建议。在会场的东侧,led滚动播放着消协维权建议和十个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引起很多的市民的驻足观看。
今年的315活动,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外,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的行风热线联合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当日解答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
(三)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在今年的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在新浪网站和315维权网站分别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适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消费提示,点评消费领域潜规则等内容,促使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同时对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维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报道。
三、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力度,消费监督有新突破
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大胆尝试,更加深入地向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将整理出的9个消费领域的12条潜规则邀请法律专家予以点评,并录制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的《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同时还将这些内容制作成图版和led在315现场进行展示。二是与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将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内容进行合理化修订。五月初开始,市消协首先与餐饮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经多次协商,已初步达成意向,即在会员单位首先停止“禁止自带酒水”,具体的内容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此外,在评选诚信单位过程中,市消费者协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讨论,315期间共评选出经营有规模、服务有标准、信誉有口碑的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39家,为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不断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一会两站”有新面貌
为推动我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按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八个条件”规范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会两站”发展不平衡,部分消协基层组织得不到领导重视的情况,市消费协会对直属“一会两站”进行走访调研,更加全面、真实了解消协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消协基层组织对消保维权工作及消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消协对“一会两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调整工作人员,要选择有责任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只有这样的人员才能真正承担起公平公正处理消费纠纷、解答消费疑难问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工作制度,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商品质量检验员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与服务
三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一会两站”要定期将咨询和投诉情况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上报市消协,同时市消协也将通过简报、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对“一会两站”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调研,市直属“一会两站”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新面貌。
下半年,市消协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多项维权工作,克服困难、大胆创新,不断把我市的消保维权事业推上更高的水平。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七】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二○○x年维权工作是以两规为主线,以上级《信访维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的系列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将维权工作摆在议事日程。
区妇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把代表维护妇女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和不可替代的工作,为维权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不断创新提供人、财、物的支持。
1、重视对基层妇联维权干部的培训工作。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我们认为,要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权干部要基本通晓法律法规,才能担当起这一重任。因此,上半年我们共举办了两期法律法规培训。1月4日,妇联主办了新一届社区妇联主席培训班,进行《新婚姻法》辅导。全区共11个街道、78个社区、8个行政村15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女律师邵燕以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与理论相结合,分析并指出了妇女群众在受到外来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社区妇联主席感到茅塞顿开且深受启发,当场她们就将自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疑问提出,与律师作了交流探讨,达到了很好的效果。4月上旬,我们又与区司法局有针对性的在全区联合举办了一期旨在提高妇女维权干部的维权能力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使大家掌握了不少维权知识和维权手段,为今后维权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一个前提条件。
2、开展多项维权工作,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2月10日,区妇联组织并指导基层进行了一万份《妇女法》常识问卷竞答,通过这种方式在全区家庭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3月7日为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扩大社会宣传面,区妇联积极参与了省、市、区三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鼓楼广场联合举办的“宣传法律知识、服务妇女群众、促进男女平等”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针对流动人口增多且权益容易受到伤害的情况,区妇联结合本地特点,从基层抓起,要求居委会对每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向每位外来妇女发放维权卡并为外来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法律服务;为了解外来流动女性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农村妇女融入城市文明程度状况”的调研。听取了外来打工妹来x落脚谋生、创业发展的酸甜苦辣,为今后更有效地对她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找到了一扇开启之门;我们还建立了陪审员制度,所有的维权女干部都参与陪审员的工作,目的是让她们在陪审的过程中了解情况,针对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同时也提高了妇女干部的维权能力和自身素质。
二、借助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
面对新的历史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区妇联解放思想,组织指导基层开展了有特色有成效的维权工作。三月份以来新街口街道、梅园街道、玄武湖街道、红山街道为了提高维权工作中的调解能力全面构建“大调解”机制,对社区100多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如何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讲授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基本法律知识,调解过程中注意事项和调解技巧,以及诉讼的流程和诉状的格式等。丹凤街街道与x电视台《东升工作室》在唱经楼小区联合举办“维权社区行”活动,使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深入社区,服务基层,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和好评。红山街道免费为社区家庭聘请法律顾问、免费为辖区内外来人员创业者配备法律顾问的工作,目前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做好新时期外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面旗帜,首开了全国先例。为把家庭矛盾等消灭在萌芽状态,红山街道的维权干部们放弃所有周六晚上的休息时间,与区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开办了“法律服务夜市”,他们提出的口号是“你下班我上班,你困难我帮助”,解决了很多问题,受到了居民群众和外来人口的一致好评。他们为了维护外来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每年都要为流动人口妇女进行免费体检。今年上半年,又为流动人口妇女免费体检1123人,用去检查费用4492元。后宰门街道成立了后宰门希望工程社区援助站。援助站的志愿者对受援助青少年每周一次定期进行一对一义务家教,并逐步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个人消费维权工作总结精选例文【八】
今年来,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县工商局建立了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着力塑造“12315”品牌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多元,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政企“双向联系”制度。制作消委会(工商所)和辖区重点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双向联系卡”,消委会(工商所)的联系卡上主要收集辖区企业维权联络员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企业的联系卡上主要载明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和辖区工商所监督电话,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双向互动、信息互通,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做到政企联动、携手维权,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效率,更加快捷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12315”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消委会与企业维权直通直联制度。该局联合县消委会根据x市《投诉和解机制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愿申请、社会公示、组织评定的程序,将某某通信开县分公司等16家企业认定为“投诉和解直通直联单位”,消费者的投诉可以直接与直通直联企业协商和解,达不成和解的,再由工商部门或消委会组织调解,有效降低了消委调解和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的压力。
三是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组织重点企业、联系企业和投诉较多的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通报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查找企业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引导企业正确受理并处理好投诉,以此增强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降低消费者投诉的发生率和企业应对维权的成本,得到了企业的踊跃参与和一致好评。
四是企业维权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制度。为提高企业维权工作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和水平,该局应企业所请,在今年集中开展了2次集中培训活动,参加企业91户次,参加人员167人次。在培训期间,该局通过法条讲解、案例评析等方法,向参训学员讲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投诉的方法、技巧等知识,提高了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及时化解了部分消费矛盾纠纷。
五是工商所消费维权快速反应制度。该局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消费者的需要作为第一目标,把“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作为第一抓手,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制度,要求一般性投诉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案情,保存证据,掌控局面,并由网络监管人员在两日内处理完毕;重大投诉由工商所或机关科室组织力量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做到了即时受理、快速反应、限时作业,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馈。
六是维权案件回访评价制度。采取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的方式,对已经办结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进行回访,听取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消费者对部门工作的评价,不断改进和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同时,该局还将回访时消费者的评价情况纳入了对工商所“12315执法质量”工作的考核内容,增强了基层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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