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自查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及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安排专人进行落实,切实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强廉洁自律,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结合信访工作和机关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把八项规定的要求细化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强化监督
(一)规范津补贴发放。经查,我局始终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巧立名目,虚报差旅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无执行政策搞变通变相发放和无视有关禁令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
(二)规范公务接待。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局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活动中一系列规定,坚持公务接待活动有来客公函。在规定范围内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能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按照工作餐的标准接待,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均是以家常菜为主,没有出现提供烟酒,无伪造公函付款吃喝、私宴公请或以各种名义用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问题。
(三)规范公务用车。自公车改革以后,我局原有的公务用车已交由县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在申请用车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公务用车要求,没有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无”,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经查,我局无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继续加强;二是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抓好责任制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照“八项规定”要求,积极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在搞好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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