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及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按照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xx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xxx.xxxx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xxx.xxx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xx.xxxx公顷左右。具体用途为商服用地x.xxxx公顷,工矿仓储用地xx.xxxx公顷,住宅用地xx.xxxx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xx.xx公顷,交通运输用地xx.xxxx公顷。
三、供应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定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x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规模。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用地保障,确保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xx%。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举措,确保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配合,确保落实见效。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协力推进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工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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