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委 xx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抓好“三农”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县农业农村基本形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实现乡村振兴倾力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支撑,促进基层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乡村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助推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任务措施
(一)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法治进农村”活动,结合农村农民实际,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营造尊崇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发挥农村文艺宣传队、文艺骨干作用,利用夏日文化广场等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阵地建设,营造和谐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法治意识,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动农村依法治理。
(二)规范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基层能力。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提升法律服务热线知晓度,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
(三)深入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程,选优配强农村法律顾问,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规范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务。通过微信群原创、转发法律规定、开展法律咨询等,把省市县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涉农法律法规通过微信群传播给基层群众,让农村法律顾问成为干部群众私人定制、贴身不走、时刻在线的法律顾问,让干部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四)扎实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主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风险评估、政策宣传、法治教育,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等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律建议、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审查法律文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围绕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及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等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服务快捷等优势,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程。进一步健全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确定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组织开展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扶贫办、民政局信息互通,摸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底数,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通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绿色通道,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六)创新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选拔熟悉社情民意、有威望的村民充实村人民调解组织,引导村法律顾问担任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在农村普遍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做好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在生态环境、乡村旅游、休闲养殖等纠纷领域开展专项调解工作;着眼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与历史遗留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做到能调尽调、案结事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本土化”传统人民调解模式创新升级,积极推广微信调解、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农村矛盾预防化解水平,助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七)强化农村特殊人群帮扶措施。在农村籍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中,广泛宣讲新时代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力做好农村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加强日常管理,随时掌握动态,坚决防止两类人员扰乱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与法院、监狱等部门搞好衔接,杜绝两类人员漏管脱管问题发生。要加强重点人员排查,落实分类管控措施。要加强“三无”人员的帮抚救助,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三无”人员临时救助措施。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协调。要充分认识乡村普法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乡村普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做到有规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档案,让我县的乡村普法常态化、品牌化,让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对乡村普法的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拓展乡村普法工作形式和途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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