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政务环境,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有利监督。政务公开应当及时,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公开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把居民普遍关心,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共享信息。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社区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3、政府机构和人事
(1)街道办事处、各社区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情况;
(2)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3、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方式
(一)公开栏。设置固定公开栏,要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和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栏版面保持整洁,严禁出现乱贴、乱粘现象。
(二)会议文件。对于不适合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采取召开党员或者群众大会、组织生活会、评议会议等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三)报纸、网站。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对已有的内容不断更新和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相互促进,力求实效。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街道和各社区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成立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方式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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