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开展工作
(一)以上市食品合格率xxx%为目标,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和产品检验,落实出厂食品批批检验要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督促食品小作坊做好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和标签标识管理,开展产品型式检验。
(二)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风险。深入梳理风险,分析排查原因,敦促企业落实规范添加剂使用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落实添加剂使用“三标”要求,亮出所用添加剂的限量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添加、定期对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验验证。对白酒等重点关注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上市食品中添加剂符合标准规定。
(三)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三标”行动。督促企业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亮出各个产品的执行标准,并作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的公开承诺;对照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和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标准组织生产;依照明示执行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确定x-x家企业开展试点,年底前在全面启动,所有乳制品、规模以上肉制品企业完成“三标”行动全覆盖。
(四)提高监督检查有效性。对辖区企业、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企业、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监督检查,由专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强化食品生产风险排查防控
(五)持续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及时更新风险分级信息,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在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风险等级C、D级以及风险突出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分析排查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找出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每个企业至少一个),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一个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例如:某类产品、区域或者不规范的生产加工行为)作为年度风险防控治理重点,制定治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严格落实省局食品安全事故x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xx小时反馈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督导组织现场调查,依法妥善处置到位,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三、全面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八)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活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有关规定,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九)全面落实企业自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开展产品合格验证,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主动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能力。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企业年度自查率达xxx%。(十)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专员制度。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抽查考核力度,力争年度抽查考核覆盖率达xxx%。(十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留存追溯信息。(十二)做好进口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食品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进口食品原料的防控。四、压实食品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十三)科学谋划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事权,压实监管责任。将生产加工环节是否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和食盐生产纳入年度监管计划。
(十四)强化监督检查问题查纠处置。省局、市局、区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相关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所责令问题生产者彻底整改,开展跟踪检查验收,确保问题处置率xxx%,形成监管闭环。对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依法查处。
(十五)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导。组织开展“食安专家进企业”、企业公开承诺、知识培训、风险警示、责任约谈等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其知责明责履责。
五、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整治
(十六)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治理。严防塑化剂污染问题反弹。以总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辖区内突出风险问题开展整治,各市场监管所针对风险问题加强监管。(十七)强化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按照“查点控面”原则,对不合格企业查清风险根源,调高企业的风险等级,加严监管措施,开展回头看检查和产品再抽检;对相关企业视情采取集体约谈、风险警示、专项检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十八)规范委托生产行为。针对委托生产存在的责任不清、标识不全等问题,研究制定委托生产监管规定,从生产源头加强监管,督促委托方、受托方分清责任,规范产品标识。六、开展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
(十九)持续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肉制品产业链条长、生产主体多、消费量大、配方多样、工艺复杂、贮存要求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终产品质量安全,始终是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重点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
(二十)加强食品小作坊规范治理和全面提升。鼓励食品小作坊按照x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DBxx/Txxxx-xxxx)组织生产,建立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小作坊达到“五个规范”:即信息公示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条件规范、过程控制规范、生产记录规范。
七、夯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二十一)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通过飞行检查传帮带、集中培训、第三方辅助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的科学监管和现场检查能力。(二十二)着力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网络化、信息化融合效能,通过监管系统实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分析,推进监管资源重配置、执法力量再整合,有效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底数不清、监管靶向不准、监管数据不全等问题,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二十三)建立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组织实施,统计分析食品生产监管数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八、强化党建引领搞好宣传工作
(二十四)强化党建引领工作。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建设与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深度融合。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党史观。坚持为民监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十五)建设过硬监管队伍。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区食品生产监管水平整体提升。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打造一支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充满正能量的食品生产监管队伍。
(二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规范食品生产监管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十七)搞好典型宣传工作。总结监管工作的典型做法,积极宣传推广。针对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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