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努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县委县政府把法治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守正出新,开拓进取。去年,我县访调对接项目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项目,这既是上级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以后工作的起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共有两项工作,第一项工作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单位自查,提报亮点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全面梳理排查,逐项对标找差,目前这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整改推进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项销号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三是总结提升阶段,认真总结“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第二项工作是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力争更多的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参与到典型培树工作中来;二是对标实施阶段,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分别对照《政府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指标标准指引》抓好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三是推树典型阶段,经自愿申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初审把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初审评选,择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四是推广宣传阶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下面我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市已对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做到思想更重视,行动更坚决,方法更科学、工作更扎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合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科学有效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要对照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标准指引所列项目及要点内容,逐一自查自评,认真查找自身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症结,尽快补齐短板,确保典型培树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法治政府建设入脑入心、家喻户晓。
下一步要围绕重点亮点做好宣传文章。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先锋作用,设立专题专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创新宣传形式,让枯燥的文字、躺在纸上的东西“活”起来,变成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重点难点,确保典型培树活动顺利实施。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召开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树牢法治理念,积极主动作为,真正做到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要扛牢责任担当,统筹协同发力。切实担负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职责使命,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根基,创新开展工作,努力为法治XX、法治XX建设贡献XX力量!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