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收到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的反馈,你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我们对你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纪律和约束的表现形式,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纠错诫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党内监督的长期工作,是党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希望你能正确认识这次诫勉谈话,正确对待党组织的监督。
造成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许存在信息掌握不准确、填报事项不仔细等各种客观原因,但究其主观原因,根子在党性原则不强,关键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核心在自我要求不高。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防止“带病提拔”的重要手段,是严管和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损害了你个人的形象,更损害了全办干部队伍的形象。
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对你进行约谈,希望你能正视存在问题,深刻检视反思,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是对党忠诚担当的表现。你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将工作要求执行到位,不打折扣。
二是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一定要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吃透相关政策要求,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填报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确保做到应报尽报,准确报告。对于不掌握的事项、信息,要刨根问底,弄清楚、搞明白,坚决避免因政策规定和信息了解掌握不准确,发生少报告、不报告等问题。
三是遵规守纪严于律己。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折射出的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希望你从这次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模范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做一个正能量的表率。要从诫勉谈话中,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的新常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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