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巩固夯实医改成果,为健康界首建设保驾护航,按照《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以“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关系到卫生计生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关系到全系统工作面貌,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是卫生计生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职务犯罪方针,强化行业纪律,增强法律意识,突出预防在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目标任务
让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行风得好转,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卫生计生系统队伍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预防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推动卫生计生各单位、医务工作者、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廉洁修身。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三十条”、x市委“三十六条”和界首市委“二十四条”规定精神要求;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内容,认真学习《x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职务犯罪、违纪典型案件、“四风”、腐败、违反“九不准”等典型问题的深刻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学习教育覆盖到全系统每一名工作人员。
2.职业道德教育。各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等相关内容,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省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作为全市卫计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内容,强化职业精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学习研讨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一次“九不准”规定内容知识测试,把违反“九不准”的行为,纳入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职业道德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正反典型教育。一是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赵炬同志、向“双百优双十佳医生护士”及本单位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二是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的现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现场警示活动,邀请检察官作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的提醒谈话。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能优势,配合卫生计生系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全面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
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对照学习教育内容,以省、x市和我市巡视巡察和纪检、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以及自身潜在的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强化预防功能。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方面。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发放福利、“酒桌办公”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的变相旅游问题。
2.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3.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方面。认真检查在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变更、升格等行政审批、卫生监督执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新农合定点资格认定等过程中,是否落实“放管服”要求,是否实现阳光、透明、公正;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违法侵权、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在人事招聘、干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是否坚持阳光公开,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
4.工程建设方面。认真梳理在建工程、竣工未决算工程的建设过程材料,查看立项、招标、工程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参数、标书制定是否带有明显排他性,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是否存在基建人员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是否存在招标采购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检查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健康脱贫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新农合资金问题;工程、采购资金拨付是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是否存在以故意提前付款或拖延付款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发放在岗在编人员工资或临时工劳务费等方式,虚报冒领、套取单位资金情况;查看是否按照要求监管科研经费、国有资产;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排查各卫生计生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私自收费、拆分项目收费等问题。
6.药品(二类疫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方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检查药品(二类疫苗)、耗材(含低值和高值)、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使用和管理情况,凡要求集中采购的,是否全部实行集中采购,采购的具体品种、厂家等是否按程序进行;特殊非网上采购的,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医用设备和耗材采购是否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情况,是否存在有关负责人或经办人员收受商家贿赂情况。货款支付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存货是否开展定期盘存。医疗卫生单位及其科室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医药企业钓鱼式赞助、捆绑式设备投放,被医药企业借机捆绑销售试剂耗材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器械耗材招标采购情况。
7.违反“九不准”方面。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人员是否存在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规发布广告、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红包”、违规“统方”,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疫苗、冷链产品等推销活动,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问题;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问题;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是否存在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开大处方(特别是抗生素、激素、辅助药品的过度使用)、滥检查、重复检查以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三)以查促纠促改,依规依纪处理
各卫生计生单位要紧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全面清理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积极倡导和鼓励在自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在限期内(具体时间由我市检察院与卫计委商定),主动向所在单位或驻卫计委纪检组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对主动上交的款物造册登记,设立专项活动意见箱,对专项活动中主动交代全部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的,卫计委与检察院要加强沟通,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理。对隐情不报、不珍惜整改机会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涉案金额较大、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四)固化工作成果,注重源头预防
各卫生计生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探索职务犯罪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结合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要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现金管理、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药品器械耗材采购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函询、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市检察院要结合办案,加强指导,帮助分析卫生计生系统廉政建设、内部制约和管理情况,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检察建议,加强建议落实情况的检查回访,积极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
四、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x月上旬-x月中旬) 各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解,动员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x月中旬-x月底) 各卫生计生单位根据专项活动方案,多形式开展宣传、学习、研讨、测试、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市卫计委和市检察院要共同抓好工作方案的推进、落实和督查。
3.督导检查(x月上旬-xx月上旬) 市卫计委和市检察院要在x月底分别向x市卫生计生委、x市检察院上报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x市卫生计生委、市检察院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加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
4.总结提高(xx月上旬一xx月上旬)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追究责任。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切实发挥预防作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把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实施专项活动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界首市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附后),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与督办。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坚持“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完善“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
3.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各卫生计生单位要把这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结合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深入探索职务犯罪原因、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上报专项活动各阶段有关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完善制度等内容的表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4.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化、日常化,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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