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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21-12-20 09:25:41 | 移动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根据省市安排,县人民政府决定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我县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xx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盘棋。根据市处非办统筹部署,由县政府办(处非办)制定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各乡镇(场)、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坚持两结合。各乡镇(场)对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县直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整体推进,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坚持三贴近。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工作要求,围绕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PxP及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学校及本地区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以离退休人员、城市白领、农村老人等特定群体为重点对象,推动宣传教育深入到机关、厂矿、学校、家庭、村社等各个角落,深入到农民、企业职工、手工业者、个体户等基层群众的生活中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社区)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3.开展集中宣传。对群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4.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5.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广场、城乡结合部、集市、专业市场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日-x月x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阶段(xxxx年x月x日-x月xx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明确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土桥农场管理区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办(县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

  人民银行城步支行:参与宣传工作,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咨询和宣传。

  县银监办: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监管范围内所涉宣传材料;协调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

  县人民法院:参与宣传工作,负责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宣传和政策咨询。

  县委宣传部: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配合开展非法集资宣传;负责媒体宣传内容制作和发布;负责清理各新闻媒体上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

  县公安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县司法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规范媒体广告行为,强化各类媒体上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非法广告的监测与案件查办力度。

  县教科体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校尤其是民办教育学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教师群体开展处非宣传教育,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基本金融知识,通过学生向家长和祖辈转送。

  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以林业开发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商务和经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等机构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邮政局:加强对邮递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邮递人员遵从职业操守,不为非法集资广告或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融资广告传单进入居民信箱提供方便。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向辖区内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各证券公司城步营业部:负责对营业部内部工作人员及广大股民投资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要求,做好本行业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并将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办(处非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实现“六个有”,即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阵地、街道门头有标语、村居社区有专栏。县直有关单位要指定承办股室或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刊播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和口号标语及相关知识常识。要在主要乡镇、街道、单位悬挂标语横幅,要分别组织宣传活动进校园、进村居x次以上,要组织各村居、学校等单位开办专栏x个以上,要印发传单册页进村到户。

  (三)各乡镇(场)要在x月份集中安排x-x天时间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在当地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并保存好图文、影像资料备查。

  (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和管理行业开展好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开展政策宣导,普及法律知识,强化风险警示,充分利用系统资源优势,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活动期间,所属系统和管理行业各单位要同时悬挂统一的标语横幅,统一制作宣传展板放置于对外开放的大厅内,要制作并发放结合业务特点的宣传资料。

  (五)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县政府办(县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地和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图片资料请于x月xx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政府办(县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活动开展及总结、图片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评分重要依据。(县政府办(处非办)联系人:刘泉xxxxxxxxxxx;办公邮箱:cbjrbxxx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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