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紧贴中心统一主题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制定x月“党员活动日”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打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基础”。
二、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日(星期五)。
三、学习内容
1.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2.市委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3.省委书记xx所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报告精神;
4.省长易炼红所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报告精神;
5.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xx所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报告精神;
6.如何提高乡镇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讲座。
有关学习篇目将汇编并在吉水党建网、吉水组工微讯上发布,各党支部(总支)和党员干部可自行下载和学习。
四、活动形式
1.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各党支部(总支)和广大党员要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市委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为强大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推动吉水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在老区振兴发展中奋勇争先,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xx周年献礼!
各党支部(总支)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刘奇、易炼红、胡世忠同志的三篇主题教育党课报告,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打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为下一批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作好准备。
2.开展实践服务活动。按照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方案,“党员活动日”为集中服务日。各社区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继续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与群众谈心谈话等实践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突出党支部的主体地位,以“党员活动日”为重要载体,认真落实和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防止以党总支“党员活动日”代替党支部“三会一课”。
2.各党支部(总支)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宣传发动等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将活动的内容、方式、取得的成效等有关情况于x月x日前报镇党建办,电子版发党建办邮箱jswfdjb@xxx.com。
4.各党支部(总支)要及时完善支部手册内容,并送镇党建办调阅。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