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创建以“无信访积案、无赴省重复集体访、无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重点的“三无”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三无”( 无进京上访,无到省非访和集体访、无到市非访和重复集体访)部门创建活动,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群众和信访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法治化。创建工作以各部室为基础,以全体干部为主体,按照创建标准,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维稳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认真查办每一个苗头性事件和上访案例,坚决做到案结事了,努力提高房屋征收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能力,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创建目标
(一)无到市非访和重复集体访。按照“把群众稳定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周接访及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定期分析把握本单位的信访形势,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不稳定隐患,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矛盾纠纷就地调处率达到xx%以上。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上,做到既解决问题,又安定人心。一旦发现集体上访苗头,要立即启动预案,高速运转,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和失控,坚决杜绝到市非访和重复集体访赴省进京集体访。
(二)无进京上访,无到省非访和集体访。要定期开展重点信访对象的摸排,对反复缠访、闹访、重复访以及有越级访倾向和苗头的人员,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群众帮教、依法处置等措施,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对发生到省以上越级访的,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对发生涉访违法行为的,要迅速通知公安机关到场,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对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实施严格的教育管束,确保重点人员不越级非访和集体访。
(三)对区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本部门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措施,明确办结时限和工作要求,因案施策,综合调处,限期办结。对区以上交办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必须达到xxx%,对已经结案的问题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做好信访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坚决防止反弹。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成立以局长李国廷为组长,副局长李群芳、安置协调办主任陈林、班子成员陈元飞为副组长,局各部室部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部,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部室按各自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抓基层、重排查、保稳定的原则,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上门服务、谈心交流等形式,切实做好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信访网络建设。组织局机关各部室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心系群众”为宗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重排查,抓稳控,确定法制宣传内容,积极开展为民便民法律政策服务,切实做好群众纠纷调解,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群众在创建中学法用法,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基础。
(三)建立摸排化解台帐。
按照《领导干部信访值周安排》,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化解各类苗头性事件,认真查办每一个上访案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单位,难事、大事不出区,案结事了,确保我局创建“信访三无”工作一举达标。
(四)大力开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宣传内容上的实用性、方式方法上的多样性、工作安排上的灵活性,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政风行风测评宣传等活动,积极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群众纠纷调解,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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