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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专项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21-12-26 08:57:44 | 移动端: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专项工作方案

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专项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排查各级各部门落实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措施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通过“三查三保”活动,着力检查落实省、市关于经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破解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制约改革发展的障碍难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与做好各项工作互促共进,力争实现年初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重点改革事项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动力。(牵头单位:县改革办)

  1.深化简政放权,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县编办)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协同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5.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6.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7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9.理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县编办)

  10.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1.深化农村改革。(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12.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3.优化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

  1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

  1.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检查简化项目审核程序,重大项目储备,中央投资项目实施、重大工程建设等进展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增加合理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2.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突出龙头带动,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力争在县域内重点培育x-x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实现整体提升优化。推进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编办、乡、镇)

  3.培育新动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

  4.大力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xx县的特色优势,抓好集中招商活动,力争实现年初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5.做好财税征管。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做好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的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稳定房地产市场。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积金政策落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等进展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房管所)

  (三)排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极端事件的基本底线。(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1.规范监督管理。认真排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企业加大监督力度,对未获得许可证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进行清理规范。严格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县场准入登记,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问题发生。严厉查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和抽查,加强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加大抽查力度,对存在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工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2.加大重点排查。继续紧盯非法集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3.强化分类查处。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控制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委)

  4.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四)排查化解困难行业和企业经营风险。扎实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分业施策,一企一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1.加大对困难行业企业帮扶。重点做好停产企业中有市场、有技术的企业帮扶工作,分类制定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建材、纺织、造纸、煤炭、电力等传统行业转型脱困。(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2.积极扩大有效产能。集中筛选经营形势好、订单充足的行业龙头企业,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加强跟踪服务,支持其开足马力、加快生产。(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3.加强“四个对接”。加强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四个对接”,实施一批较大规模的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多层次、多领域银企对接会,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推进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人事局、县商务局、县政府金融办)

  (五)排查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防止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风险,着力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三类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他涉嫌欺诈问题。(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编办、县工商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落实)

  (六)排查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强化监测预警,增强银企互信,避免出现传导性、区域性信用风险。(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1.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部分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监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性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信局、县人行、县银监分局)

  2.增强银企互信。大力提升企业与银行互信水平,合理确定企业授信规模,通过自律约束银企行为,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提升银企互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工信局、县银监分局)

  3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正常抽贷、压贷的银行,予以惩戒。加强对存款任务或成本转嫁给贷款企业等行为监管,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惩处打击,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三、工作步骤

  根据全县“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x月初)。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先期排查、摸底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在先期排查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具体细化、量化,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建立工作台账(x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本单位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x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x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不断完善整改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不缺不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工作制度(xx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本单位、本行业年度工作目标,对照整改台账,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严格贯彻落实全县“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督导落实,确保活动组织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牵头、县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县委改革办、县编办、县科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政府金融办等所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名副科级干部作为联系人,参与活动协调、材料组织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强化“三查三保”活动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明确查改革和发展措施情况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上下联动,确保衔接顺畅。

  (二)通力协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全县“三查三保”活动做好对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强化沟通衔接,掌握信息动态。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通报情况,提出具体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承担任务。

  (三)督导落实。建立工作协调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掌握各牵头单位牵头事项推进情况,重点掌握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防控是否细致周详、专项检查是否具体务实、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台账是否清晰可行等情况。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到实处。

  (四)联合检查。根据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县委改革办、县编办、县科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政府金融办等牵头单位,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政策文件、实地查看项目、检查工作机制和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单位政策文件出台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等。

  (五)加大宣传。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县委改革办、县编办、县科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政府金融办等牵头单位成立信息工作组,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工作信息搜集、编辑和报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亮点,每月至少报送x期。各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此次督查活动,通过跟踪报道、新闻专访等形式,既要宣传典型,介绍经验,增添工作信心,又要及时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增强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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