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纪委、市县监委下发的《xxxx年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集中办理涉贫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经局党委行政研究决定,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集中办理涉贫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坚决杠起主体责任,抓好初信初访办理,特别是对一些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做到“见底清零”“降量退位”。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xx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上级纪委转(交)办涉贫信访件办结率达到xxx%;纪检监察机关本级受理件在xx日办结率达到xxx%。
三、方法步骤
坚持“一提级、两见面、两承诺、两顶格、三不限”的硬举:“ー提级”即重要渉贫信访问题提级办理。“两见面”即调查核处要与信访对象、调查对象见面,信访结论要与信访人见面。“两承诺”:承办部门与实名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承办部门承诺为举报人保密,依纪依规处理信访举报,及时办理,限期答复。实名举报人承诺在信访举报事项核查期间不重复,越级和多头信访;接受组织正确的处理意见,不提政策、法律、制度规定以外的要求;如实举报和反映问题,不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制造假证诬陷他人;有新的线索或证据材料主动向承办部门报告。对经查实系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两顶格”即在违反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的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方面要顶格处理。“三不限”即不限原有调查和已有结论,不限是否结案,不限新老信访问题对未息访的都要重新调查处理。压实责任,提升质量,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涉贫信访件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摸底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日)。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扶贫办、各村(居)在全局范围安排部署“百日攻坚”活动,对xxxx年以来的未息访息诉涉贫信访积案的清理、甄别、登记、分析和分流处理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xxxx年x月x日前县纪委信访室。
(二)调查处理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涉贫信访积案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纪委书记和负责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包案指挥纪检监察室和扶贫办等力量组成调查组形成合力集中化解。一是找信访人见面。以谈话形式对信访人诉求形成接访笔录,对信访人有理、无理诉求应记录在案,可适当要求其提供相关依据,找准信访人息访息诉的核心诉求。并与实名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所在单位要确保信访人不在调查期间、敏感节点越级信访;二是开展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形成调查报告及附件材料,相关材料需签字确认,调查开始、中、结束时需告知信访人,及时沟通避免信访人误解调查进程,告知后将告知时问、方式填写于《回访表》中;三是见面回访。调查组在填写《东安县纪检监察实名举报信访案件“一见面三告知”情况登记表》中“调查核实及处理结果”栏时应写明逐个问题的结论、处理情况和建议,而非通篇复制调查过程内容粘贴,再交由信访人或其近亲属(需备注与信访人之间的关系)填写意见,捺印,并对信访人填写意见时的场景拍照保存,如果信访人拒绝签字或签署“不满意”的情况,包案化解组需注明其不满意的原因及实际调查情况、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解释,禁止留空。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按照要求认真办理涉贫信访件对业务外的涉贫信访问题不能一转了之,要对负责办理的主责单位加强督办,督促认真处理、快速办理,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息诉息访。
(三)攻坚克难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对未能按时化解的疑难涉贫信访积案,由主要领导、包案领导调度找症节、查原因,综合运用协商调解、公开听证等方式,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做到涉贫信访举报“零暂存”。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给予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报送案卷材料应按交办件要求(调查报告、主要证据材料、回访表、结案呈批表、结案报告、处分处理材料、违纪违规款物收缴凭据、公开听证会议记录、照片)于xxxx年x月xx日前报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四)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涉贫信访积案化解成果,防止反弹。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舜管局开展集中办理涉贫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涉贫信访件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涉贫信访积案的化解是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一件大事,是各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妥善处理涉贫信访问题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切入点。二是工作制度到位。认真落实省纪委“x+x”文件和进一步落实《x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七项制度”“两个办法"”》,即:集中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越级重复信访举报办理提醒和责任倒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排名通报和约谈制度、工作促进会制度、评价制度;实名举报“一见面三告知”工作法、信讨举报交办件结案办法。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严格落实在x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者答复、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使信访举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来。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涉贫信访件形成管理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每案必包、包案必查、查案必结”的原则,层层包案,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调查核处、包息访罢诉。
(二)严把办理质量。按照“态度决定质量、时间服从质量、效果检验质量”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办理涉贫信访件。一是坚守“四条底线”。不突破法律法规界限、不突破政策底线,不用“花钱”代替做工作,不求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发新问题。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对久访不息、久办不结的重点信访件,提级重新调查、分类处置。三是实行“三审三看”。所有包案化解调查的信访案件报县纪委监委时由信访、案件审理室初审,信访分管领导组织会审,县纪委书记终审签字上报市纪委结案。看事实是否清楚、看定性是否准确、看结果是否反馈到位或群众是否满意。尤其初审关口前移,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严把定性量纪关,确保程序到位、质量到位。
(三)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了解涉贫信访人家庭情况、个人思想情况,设身处地站在信访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彻底息访罢诉,积极化解矛盾。第一时间听取上访群众心声,第一时间到达信访发生地,第一时间为给群众解疑释惑,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重复举报多、调查进度慢、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限期整改,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对因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作不力引发赴省进京滋事行为,进京非访接待场所上访造成影响(非访登记)、重大集访事件或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从重追责。
(五)评价结果与运用。对认真梳理出来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百日攻坚”活动结束后,我局将于xxxx年x月xx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