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警文明礼仪教育,规范干警文明行为,提升干警文明素质,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法院实际,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礼仪行为,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塑造干警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亲和融洽的司法为民形象,为建设美丽和谐绥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干警的文明礼仪教育为重点,坚持抓宣传教育与抓实践活动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使全院干警增强文明礼仪意识,增长文明礼仪知识,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理念,充分体现“干群鱼水情深”关系。
三、活动内容
(一)在教育对象上,主要抓好不同岗位干警的教育:
1、加强全院普通干警的文明礼仪教育。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推行干警的礼仪规范,加强对干警个人礼仪、公务礼仪、交往礼仪、习俗礼仪、会议礼仪、文书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干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以文明言行服务人民群众。
2、加强审判执行部门干警的司法礼仪教育。端正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文明司法,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司法方式,教育全院干警从礼节规范入手,坚决纠正司法不公行为,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和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严格执法、履行职责。
3、加强立案窗口文明礼仪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积极推广仪表礼仪、语言礼仪、公共礼仪、职业礼仪、服务礼仪、涉外礼仪,提高立案窗口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二)在教育内容上,重点突出社会礼仪、司法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四个方面的内容。
1、社会礼仪。针对当前公共生活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结合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礼仪知识,使广大干警成为一个懂礼仪规范、讲文明言语、守公共秩序的好公民。
2、司法礼仪。完善司法文明礼仪规范,抓好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庭审规范、仪态规范、服饰规范、语言规范等司法礼仪。
3、生活礼仪。结合家庭美德教育,围绕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大力宣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讲究卫生、体态端庄、穿着得体等礼仪知识,进一步建立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
4、涉外礼仪。重点学习社会交往中普遍遵行的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日常生活礼仪、生活习惯和禁忌习俗等礼仪知识。
四、时间安排
1、传播倡导礼仪知识(x月-x月)。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侧》、《法官行为规范》和最高院《庭审行为规范》、《绥宁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办法》等礼仪知识。
2、深入开展礼仪实践(x月-xx月)。围绕“做文明法官、创礼仪法院”主题,全面提升干警队伍的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的礼仪风范,发挥干警在引领社会风气中的示范作用。各审判业务庭要结合“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找准部门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目标。立案庭要围绕创建文明礼仪服务示范窗口主题,突出抓好窗口人员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3、扩大实践活动成果(xx月-xx月)。建立健全文明礼仪教育实践长效机制,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本院开展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文明庭室”、“文明干警”评选活动,挖掘和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让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五、工作要求
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院上下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使各项活动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引导干警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此在全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领导。党组书记、代理院长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办公室要围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阶段工作重点,搞好宣传,有针对性地进行舆论引导。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要充分运用标语、橱窗、墙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和颂扬身边学礼、明礼、用礼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吸引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文明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文明教育取得实效。各部门和全院干警要把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与推动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坚持总体要求,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彰显工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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